发布时间:2020-08-05 | 截止时间:2020年8月15日 | 发布来源:科学人才网 |
所属省份:浙江 | 工作地点:杭州 | 招聘人数:1名 |
所属频道:高校行政、教辅、实验人员招聘 | 地区栏目:浙江高校招聘 | 相关栏目: |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进一步做好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科技厅函[2020]23号)精神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高校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0]140号)。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人才派遣制度实施办法》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若干名工作人员(劳务派遣岗位),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1个岗位,用工部门:土木工程学院,岗位类型为B2类。应聘者为具有就业意愿和助研能力的2020年应届毕业本科生或研究生。
1.招聘对象:具有就业意愿和助研能力的2020年应届毕业本科生或研究生。
2.招聘条件:大专及以上学历;建筑工程或土木工程相关专业;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确符合工作要求可适当放宽。
3.岗位职责:传感器安装调试、试验数据处理和课题沟通联络
联系人:彭卫兵联系方式:15868855522应聘邮箱:Bridge@zjut.edu.cn(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岗位+毕业院校+本人姓名 )
二、招聘程序
1.报名。报名时间为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8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报名。应聘人员如实填写《浙江工业大学人才派遣岗位求职人员信息登记表》(请至文档下载栏目下载)发送至应聘邮箱,邮件请注明“应聘科研助理+姓名”。
2.资格审查与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公示聘用。面试、考核通过者由学校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浙江工业大学网站“人才招聘”栏目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派遣公司实行人才派遣。派遣人员合同期限2年,试用期2个月。
三、岗位薪酬
人才派遣聘用人员的人事关系属于人才派遣机构,岗位薪酬参照《浙江工业大学人才派遣制度实施办法》岗位标准,各种社会保险待遇按照有关规定缴纳。B2类岗位聘期工资包括岗位工资(税前,含个人承担的险金)、年贡津贴和绩效奖励,试用期工资按聘期工资标准的80%确定。具体如下:
(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浙江工业大学人才交流中心
2020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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