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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社会主义学院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9-07-15 截止时间:详见正文 发布来源:科学人才网
所属省份:新疆 工作地点:乌鲁木齐 招聘人数:若干名
所属频道:高校教师/教学科研人才招聘 地区栏目:新疆高校招聘 相关栏目:

根据《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新人社发[2013]141号)、《关于进一步完善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17]10号)、《关于创新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新人社发[2017]81号)精神,经新疆社会主义学院研究,决定对3名空缺岗位(管理岗位1名、专业技术岗位2名)进行招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招聘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社会主义学院担负着教育培训新疆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工商联干部、基层统战干部和基层分管统战工作的领导干部,以及党外干部、党外知识分子和统一战线其他方面的代表人士,开展党的统一战线理论政策研究和宣传工作等。目前,新疆社会主义学院为自治区党委直属副厅级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教务处、总务处、机关党委、马列教研室、统战教研室、图书馆七个县处级机构。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三、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四、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7月10日以后出生)的应届毕业生;
7、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以及有《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第二十九条规定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4)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五、招聘实施方法及步骤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职位和所需资格条件、报名与资格审查、考核(面试、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职位和资格条件
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社会主义学院网站(http://www.xjrs.gov.cn/)上发布招聘信息,公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公告发布时间为2019年7月10日至7月19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新疆社会主义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新疆社会主义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及考察(资格确认)两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1.报名时间
2019年7月10日至7月19日19:00(北京时间)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3.报名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东二巷111号
4.报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蕾、苏学颖
联系电话:0991-4661340/4645920 
邮箱地址:xjsy4656578@qq.com
5、报名需携带以下材料,请按顺序排列:
(1)《新疆社会主义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正反打印,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附件2)。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全日制硕士、博士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新疆社会主义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政审表》(正反打印)(附件3)。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提供该生在校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公章。
6、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详实,凡不认真填写,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
7、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8、专业参照目录:参照2013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见附件4)。
9、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应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后,可考虑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10、资格审查由新疆社会主义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并进行政治审查。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社会主义学院网站(http://www.xjrs.gov.cn/)上发布。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四)考核
考核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将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社会主义学院网(http://www.xjsy.org/)上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及相关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考核。
本次招聘事业编制岗位由学院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分面试和专业测试两部分。
1.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侧重考查计划组织能力、创新应变能力、决策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及人际沟通能力等。面试考官为7人,由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和新疆社会主义学院人员组成。
(2)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公布后,报考同一招聘岗位的考生按招聘岗位数与招聘人数1:3的比例进入专业测试,达不到比例要求的,以实际人数进入专业测试。面试成绩相同者占专业测试入闱名额。面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专业测试者,一同进入专业测试。若有放弃者,可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成绩、岗位排名及入闱专业测试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于考试结束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社会主义学院网上向社会公布。
2.专业测试
(1)招聘事业编制管理岗位专业测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由新疆社会主义学院组织实施,侧重考查招聘岗位所必须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专业测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
(2)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测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试讲题目由新疆社会主义学院拟定,报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侧重考查招聘岗位专业知识、逻辑思维及语言表达能力。专家根据考生试讲情况考核打分。专业测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
(3)专业测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社会主义学院网。
(4)专业测试结束后,将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社会主义学院网上向社会公布面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总成绩、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3.总成绩计算方法
管理岗位(岗位代码为:1001):总成绩=结构化面试×50%+专业测试50%
专业技术岗位(岗位代码为:1002):总成绩=结构化面试×40%+试讲×60%
总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专业测试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5.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核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6.考核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人数和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并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公布体检人选、集中地点、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五)体检
新疆社会主义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新疆社会主义学院办公室组织实施。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员,并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社会主义学院网上公布体检人员、集中地点、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新疆社会主义学院组织确定体检人员在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社会主义学院另选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取消此岗位的招聘计划。
(六)考察
1、新疆社会主义学院派出考察组,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中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对报考者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2、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如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3、对于出现《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第六十条所述情形的,将取消应聘资格。
4、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将提交到学院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进入公示环节。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分别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社会主义学院网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按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招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新疆社会主义学院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新聘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招聘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本次招聘学院设立监督岗,确保监督有效。监督举报电话:0991-4648700
如有其它需要反映的情况,可向自治区纪委监委派驻自治区党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反映。
监督举报人:阿里亚举报电话:0991-2382765
七、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新疆社会主义学院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社会主义学院网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核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疆社会主义学院负责解释。
 新疆社会主义学院
2019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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