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9-15 | 截止时间:详见正文 | 发布来源:科学人才网 |
所属省份:浙江 | 工作地点:宁波 | 招聘人数:若干名 |
所属频道:职业院校人才招聘 | 地区栏目:浙江高校招聘 | 相关栏目: |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宁波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现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以及专任教师3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是国家首批示范性高职院校(28所之一),2019年入选国家56所高水平高职院校,应用化工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两个专业群是国家高水平专业群(简称国家“双高计划”)。学校入选全国职业院校“教学管理50强”“学生管理50强”,连续多年入选高职院校“服务贡献50强”、“国际影响力50强”和“教学资源50强”。是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浙江省五所重点建设高职院校之一,浙江省四年制高职教育人才培养试点院校,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议常务副会长和秘书处单位。现有全日制高职在校生10000多名,非全日制学生和各类培训人员20000多人。
学校坚持“教师为本、人才优先”的理念,着力高层次人才引进,推进六大培育工程,以“四有”为标准打造一支具备影响力和竞争力的高水平双师队伍。现有专任教师481人,“双师型”教师占90%以上,博士占16%,高级职称占38.2%,国家教学名师1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人;省教学名师3人,省专业带头人29人,省市人才培养项目43人次,省技术能手7人;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3个,国家级“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3个,省市协同创新中心和技师工作室11家,获评宁波市服务人才先进单位。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考试(试讲、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等)、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以及专任教师,统一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详见《宁波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招聘计划》(见附件1)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高洽会现场报名或网上邮件报名。
(1)高洽会现场
报名时间:2020年9月18日(周五)8:00-15:00。
报名地点:宁波国际会展中心(宁波市会展路181号),具体展位见宁波市第二十二届高洽会参展单位名录,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展位。
报名办法:先从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nbhrss.gov.cn/index.html)或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s://www.nbpt.edu.cn/)的“校园公告”栏目《宁波市第二十二届高洽会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公告》下载并填写《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和相关证件前往展位报名。
(2)网上邮件报名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9月30日16:00。
报名办法:登陆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的“校园公告”栏目《宁波市第二十二届高洽会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公告》下载并填好报名表(详见附件2《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在规定时间内连同个人简历电子稿和相关证件扫描件发送邮件至:nbptrsc@163.com,邮件主题请标明“姓名+应聘岗位+专业+学历/职称”;请邮件发送后电话联系,确认是否发送成功。
2、资格初审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复审资格。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由学院人事处通知本人并告知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提供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初审。
3、本次招聘岗位根据往年招聘情况,经主管部门市教育局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核准,认定本次招聘的专业带头人、专任教师(博士研究生)、高水平技术技能人才等岗位均为紧缺岗位,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人数与招考岗位数比例达不到3:1时,按符合招聘条件考生人数进入考试程序。专任教师(硕士研究生)、职业教育研究人员2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核减岗位招聘。
(二)考试
此次公开招聘对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起点或正高职称起点的招聘岗位,将根据教育背景、专业素养、学术水平、科研成果等情况,对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进行全面考核,经考核、体检程序择优录用。其他岗位考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试讲、面试等办法进行,其中专业带头人岗位采取“试讲”形式、高技能人才岗位为“专业技能测试+试讲”形式、专任教师(硕士研究生)岗位为“试讲+专业技能测试+面试”、职业教育研究人员2岗位为“面试”形式。面试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资格复审
考试前,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同时提供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属于2021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的可凭学校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学生证报名;属于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的也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职称证书、职业资格(水平)证书、省级及以上技术能手等相关证书、劳动合同(或养老保险交费凭据)、工作(实习)经历证明、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证明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和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现场放发《试讲通知》。
2、专业技能测试+试讲
试讲主要测试报考者所报岗位的教学能力、专业知识水平、专业能力、研发能力、创新能力、成果转化能力等;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实际专业技能和操作水平。专业技能测试或试讲满分均各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应聘人员一律凭《试讲通知》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专业技能测试或试讲,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专业技能测试或试讲的视作放弃。在专业技能测试和试讲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生凭身份证并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面试入围名额不替补。
4、总成绩
采取“试讲”形式的专业带头人岗位,在试讲合格人员中,按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试讲成绩相同的增加测试项目。
采取“专业技能测试+试讲”形式的高技能人才岗位,总成绩为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试讲成绩相加除以2(即专业技能测试和试讲各占50%),满分为100分。在试讲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
采取“专业技能测试+试讲+面试”形式的专任教师(硕士研究生)岗位考试总成绩为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试讲成绩的30%+面试成绩的40%之和,满分为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试讲成绩排序,总成绩和试讲成绩都相同的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排名。
试讲、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于考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表格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所有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专业带头人和博士可直接咨询各二级分院(部),招聘负责人联系方式:
应聘其他岗位,学院人事处联系方式: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东校区联盟大厦1313办公室,宁波市北仑区新大路1069号,联系人:姜老师,徐老师。联系电话:0574-86891361,1920。
公开招聘邮箱:nbptrsc@163.com
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6891931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二0二零年九月日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招聘计划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是国家首批示范性高职院校(28所之一),2019年入选国家56所高水平高职院校,应用化工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两个专业群是国家高水平专业群(简称国家“双高计划”)。学校入选全国职业院校“教学管理50强”“学生管理50强”,连续多年入选高职院校“服务贡献50强”、“国际影响力50强”和“教学资源50强”。是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浙江省五所重点建设高职院校之一,浙江省四年制高职教育人才培养试点院校,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议常务副会长和秘书处单位。现有全日制高职在校生10000多名,非全日制学生和各类培训人员20000多人。
学校坚持“教师为本、人才优先”的理念,着力高层次人才引进,推进六大培育工程,以“四有”为标准打造一支具备影响力和竞争力的高水平双师队伍。现有专任教师481人,“双师型”教师占90%以上,博士占16%,高级职称占38.2%,国家教学名师1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人;省教学名师3人,省专业带头人29人,省市人才培养项目43人次,省技术能手7人;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3个,国家级“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3个,省市协同创新中心和技师工作室11家,获评宁波市服务人才先进单位。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考试(试讲、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等)、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以及专任教师,统一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详见《宁波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招聘计划》(见附件1)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高洽会现场报名或网上邮件报名。
(1)高洽会现场
报名时间:2020年9月18日(周五)8:00-15:00。
报名地点:宁波国际会展中心(宁波市会展路181号),具体展位见宁波市第二十二届高洽会参展单位名录,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展位。
报名办法:先从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nbhrss.gov.cn/index.html)或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s://www.nbpt.edu.cn/)的“校园公告”栏目《宁波市第二十二届高洽会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公告》下载并填写《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和相关证件前往展位报名。
(2)网上邮件报名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9月30日16:00。
报名办法:登陆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的“校园公告”栏目《宁波市第二十二届高洽会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公告》下载并填好报名表(详见附件2《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在规定时间内连同个人简历电子稿和相关证件扫描件发送邮件至:nbptrsc@163.com,邮件主题请标明“姓名+应聘岗位+专业+学历/职称”;请邮件发送后电话联系,确认是否发送成功。
2、资格初审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复审资格。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由学院人事处通知本人并告知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提供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初审。
3、本次招聘岗位根据往年招聘情况,经主管部门市教育局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核准,认定本次招聘的专业带头人、专任教师(博士研究生)、高水平技术技能人才等岗位均为紧缺岗位,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人数与招考岗位数比例达不到3:1时,按符合招聘条件考生人数进入考试程序。专任教师(硕士研究生)、职业教育研究人员2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核减岗位招聘。
(二)考试
此次公开招聘对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起点或正高职称起点的招聘岗位,将根据教育背景、专业素养、学术水平、科研成果等情况,对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进行全面考核,经考核、体检程序择优录用。其他岗位考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试讲、面试等办法进行,其中专业带头人岗位采取“试讲”形式、高技能人才岗位为“专业技能测试+试讲”形式、专任教师(硕士研究生)岗位为“试讲+专业技能测试+面试”、职业教育研究人员2岗位为“面试”形式。面试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资格复审
考试前,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同时提供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属于2021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的可凭学校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学生证报名;属于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的也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职称证书、职业资格(水平)证书、省级及以上技术能手等相关证书、劳动合同(或养老保险交费凭据)、工作(实习)经历证明、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证明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和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现场放发《试讲通知》。
2、专业技能测试+试讲
试讲主要测试报考者所报岗位的教学能力、专业知识水平、专业能力、研发能力、创新能力、成果转化能力等;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实际专业技能和操作水平。专业技能测试或试讲满分均各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应聘人员一律凭《试讲通知》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专业技能测试或试讲,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专业技能测试或试讲的视作放弃。在专业技能测试和试讲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生凭身份证并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面试入围名额不替补。
4、总成绩
采取“试讲”形式的专业带头人岗位,在试讲合格人员中,按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试讲成绩相同的增加测试项目。
采取“专业技能测试+试讲”形式的高技能人才岗位,总成绩为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试讲成绩相加除以2(即专业技能测试和试讲各占50%),满分为100分。在试讲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
采取“专业技能测试+试讲+面试”形式的专任教师(硕士研究生)岗位考试总成绩为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试讲成绩的30%+面试成绩的40%之和,满分为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试讲成绩排序,总成绩和试讲成绩都相同的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排名。
试讲、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于考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表格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所有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专业带头人和博士可直接咨询各二级分院(部),招聘负责人联系方式:
序 号 |
二级 分院(部) |
招聘岗位 |
负责 老师 |
联系电话 |
1 | 机电工程学院(海天学院) | 模具设计与制造高水平专业群带头人、机电类专业教师、智能制造实训教师 | 张老师 | 86891559 |
2 | 化学工程学院 | 化工专业带头人、环境专业带头人、化工专业教师 |
张老师 侯老师 |
86894245 |
3 |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专业带头人、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专业教师、电气自动化专业教师 | 陈老师 | 86894208 |
4 | 建筑工程学院 | 建筑工程技术实训教师 | 赵老师 | 86891597 |
5 | 工商管理学院(服务外包学院) | 电子商务专业带头人 | 周老师 | 86891509 |
6 | 艺术学院 | 艺术设计、工艺美术、或数媒专业教师 | 胡老师 | 86891950 |
7 | 公共教学部(人文社科部) | 思政理论课带头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 | 周老师 | 86894204 |
8 | 阳明学院 | 模具专业教师、机电一体化技术实训教师、模具制造技术实训教师 |
王老师 陈老师 |
62790252 62790273 |
9 | 高教研究所 | 职业教育研究人员1 | 王老师 | 86891553 |
注:如需咨询,属于上述专业的应聘人员可直接与二级分院(部)的负责老师联系。 |
公开招聘邮箱:nbptrsc@163.com
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6891931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二0二零年九月日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招聘计划
序号 | 招聘类型 |
招聘 岗位 |
岗位类别 | 人数 | 岗位职责(要包含承担课程) |
招聘专业及 学历(学位)要求 |
其他资格条件 | 优惠待遇 |
1 | 专业(群)带头人 | 模具设计与制造高水平专业群带头人 | 专技 | 1 | 指导高水平模具专业群建设;负责课程体系建设、核心课程开发,教学成果奖撰写,承担核心课程教学,承担教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工作。 |
机械工程专业; 研究生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
1、同时具有机械类教授或正高级工程师职称; 2、年龄50周岁以下,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或相当人才工程项目入选者; (2)国家级教学团队、或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主要成员前2位; (3)近五年,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前2); (4)近五年,主持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
教授、博士人才优惠政策: 1、学院根据宁波市相关政策,符合宁波市“顶尖人才”引进条件的,给予最高800万元安家补助;符合宁波市“特优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以及博士研究生和正高职称符合“高级人才”引进条件的,分别给予15万-100万的安家补助,在宁波大市范围内首次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的,再分别给予实际购房总额20%,最高60万的购房补贴。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等特殊人才,购房补贴可面议。 2、博士工作第一年年薪20万(含公积金),第二年年薪22万;教授年薪24-27万。特殊人才采用协议制年薪。 3、学院对博士研究生、正高职称和特别优秀人才提供一定的科研启动费:工科类6万;理科类4万;文科类3万。特殊人才,科研启动经费科研面议。 4、博士研究生、高级职称的高层次人才以及高技能人才可租住学院人才公寓(廉租房)一套,廉租房按相关政策最长可租住6年。 5、学院对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正高职称等高层次人才,协助联系其配偶的工作;根据市(区)教育部门相关政策,协助解决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的子女入学问题。 |
2 | 化工专业带头人 | 专技 | 1 | 负责专业建设、教学团队、课程开发等工作,能承担核心课程教学,承担科研和社会服务工作。 |
化学工程与技术、石油与天然气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 研究生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
1、具有教授或正高级工程师职称; 2、年龄50周岁以下,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或相当人才工程项目入选者; (2)国家级教学团队、或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主要成员前2位; (3)近五年,获省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或国家教学成果一等奖主要成员前2位; (4)近五年,作为第一负责人主持完成国家级科研项目一项、或省部级科研项目二项及以上;或同类型同层次项目。 |
||
3 | 环境专业带头人 | 专技 | 1 | 负责专业建设、教学团队、课程开发等工作,能承担环境工程、污染治理、环境影响评价等课程教学,承担科研和服务工作。 |
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 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
1、具有10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2、年龄40周岁以下,具有高级职称; 3、从事环保教学与科研,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相关教学、科学研究。 |
||
4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专业带头人 | 专技 | 1 | 负责专业建设、团队建设、课程开发、课程及教学资源建设,承担单片机/嵌入式技术/FPGA技术等专业核心课程教学,独立承担科研项目及社会服务工作。 |
电子科学与技术(含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一级学科专业; 研究生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
1、具有高级职称; 2、年龄45周岁以下,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教育部专业建设项目或国家级职业教育专业资源库建设负责人或主持省级及以上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2)获省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及以上)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前3); (3)国家级教学(教师)团队主要成员前2位; (4)国家“万人计划”人选或省级人才工程入选,主持过省(部)级教研/科研项目。 (5)具有5年以上在企业从事产品研发岗位工作经历,以第一发明人获授权发明专利2项及以上或参与市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2项及以上(国家级前5、省级/厅市级前3)。 |
||
5 | 电子商务专业带头人 | 专技 | 1 | 负责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专业建设、教学团队、课程开发等工作,能够规划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专业发展目标、定位与举措,能承担《电子商务运营》、《商务数据分析》、《客户服务与管理》等核心课程教学,承担专业的校企合作、科研和社会服务工作。 |
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专业; 研究生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
1、具有副教授或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年龄45周岁以下,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近五年,获省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或国家教学成果奖主要成员前2位; (2)曾有电子商务或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工作经历,并担任中层及以上业务主管职务; (3)省级教学(教师)团队主要成员前2位; (4)在区域电子商务或跨境电子商务行业协会担任副理事长以上职务。 |
||
6 | 思政理论课带头人 | 专技 | 1 | 负责专业建设、教学团队建设等工作,能承担《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形势政策》等思政课程教学,承担科研和服务工作。 |
哲学、法学、历史学类专业; 研究生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具有高级职称; 3、年龄40周岁以下(其中具有正高级职称者,年龄放宽至50周岁以下),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近五年,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一项或教改项目两项及以上; (2)省级及以上思政教师教学名师(工作室); (3)近五年,获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主要成员(前2位)。 |
||
7 | 专任教师(博士研究生) | 机电类专业教师 | 专技 | 4 | 承担《PLC技术工程应用》、《工业机器人技术》等核心课程教学,参与专业和教学团队建设,承担科研和服务工作。 |
机械工程专业; 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
年龄35周岁以下(对具有副高职称者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具有正高职称者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 | |
8 | 化工专业教师 | 专技 | 4 | 承担《化工仪表自动化》、《化工生产过程控制》、《化工设备》、《化工热力学》等核心课程教学,参与专业和教学团队建设,承担科研和服务工作。 |
本科为以下专业毕业: 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 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能源化学工程、化学工程与工业生物工程、化工安全工程、涂料工程、精细化工、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化学工程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 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
1、具有1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2、年龄35周岁以下(对具有高级职称者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 |
||
9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专业教师 |
专技 | 2 | 承担单片机/嵌入式技术/FPGA技术等专业核心课程教学,指导学生技能训练、学科竞赛与技能大赛等,承担课程开发、课程及教学资源建设。参与专业建设、团队建设。独立承担科研项目及社会服务工作。 |
电子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一级学科专业; 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
年龄40周岁以下(对具有高级职称者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 | ||
10 | 模具专业教师 | 专技 | 2 | 承担《冲压成型工艺与模具设计》、《模具设计与制造综合实训》等核心课程教学,参与专业和教学团队建设,承担科研和服务工作。工作地点在余姚。 |
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专业; 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
年龄40周岁以下(对具有高级职称者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 | ||
11 | 文化艺术传媒专业群(艺术设计、工艺美术、数媒专业教师) | 专技 | 2 | 承担艺术设计、工艺美术、数媒专业等核心课程教学,,参与专业和教学团队建设,承担科研和服务工作。 |
艺术学类专业; 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
年龄40周岁以下(对具有高级职称者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 | ||
12 |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 | 专技 | 2 | 能承担《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形势政策》等思政课程教学,承担科研和服务工作。 |
哲学、法学、历史学类专业; 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年龄40周岁以下(对具有高级职称者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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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研究人员(博士研究生) | 职业教育研究人员1 | 专技 | 1 | 从事院校研究数据分析,协助学院其他部门完成学院办学特色、办学模式、专业建设等相关研究;从事宁波职业教育发展调研数据分析,完成宁波职业教育研究中心相关研究工作;从事发展中国家职业教育调研数据分析;参与部门团队建设工作及其他日常工作。 |
比较教育学、高等教育学或职业技术教育学专业; 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
1、年龄40周岁以下; 2、历届生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省部级课题1项及以上; (2)CSSCI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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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高水平技术技能人才 | 智能制造实训教师 | 专技 | 4 | 承担《模具制造》、《工业机器人应用》、《五轴数控加工技术》等智能制造实训相关课程,负责实训教学与指导,承担企业技术服务工作,两院一园北仑项目高水平双师和高技能人才。 |
机械类专业; 本科及以上学历。 |
1、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者; 2、“省首席技师”、“省级及以上技术能手”、“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等荣誉获得者或国家级一类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得者或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同时具备高级职称; 3、具有3年及以上企业工作经历; 4、年龄40周岁以下。 |
高技能人才优惠政策: 1、符合宁波市“领军人才”、“拔尖人才”引进条件的,分别给予80万、50万的安家补助,在宁波大市范围内首次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的,再分别给予最高40万、25万的购房补贴。 2、可租住学院人才公寓(廉租房)一套,廉租房按相关政策最长可租住6年。 3、根据市(区)教育部门相关政策,协助解决子女入学问题。 |
15 | 电气自动化专业教师 | 专技 | 1 | 参与专业、教学团队建设、校企合作等工作,能承担《组态技术应用与实践》《PLC技术应用》、《自动化生产线系统集成》等专业核心课程教学,有丰富的三菱/西门子电气控制系统开发经验,指导学生技能训练、学科竞赛与技能大赛等,承担课程开发、课程及教学资源建设、科研和服务工作。 |
自动化类、电气类专业;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1、3年及以上企业工作经历; 2、年龄35周岁以下(其中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者,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市级以上领军人才或省级以上劳动模范或省级人才项目荣誉; (2)获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前3名)或参与国家(行业)标准制订; (3)世界技能大赛金牌/银牌获得者或“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或“全国技术能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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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机电一体化技术实训教师 | 专技 | 1 | 负责阳明学院跨企业实训中心智能制造专业群实训教学与指导,承担企业技术服务工作。工作地点在余姚。 |
机械、电子信息、电气、电气信息、模具、自动化、计算机等制造类专业; 本科及以上学历。 |
1、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2、具有高级职称或“省首席技师”、“钱江技能大奖获得者”、“省级及以上技术能手”、“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等荣誉获得者; 3、年龄40周岁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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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模具制造技术实训教师 | 专技 | 1 | 负责阳明学院跨企业实训中心智能制造专业群实训教学与指导,承担企业技术服务工作。工作地点在余姚。 |
机械、电子信息、电气、电气信息、模具、自动化、计算机等制造类专业; 本科及以上学历。 |
1、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2、具有高级职称或“省首席技师”、“钱江技能大奖获得者”、“省级及以上技术能手”、“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等荣誉获得者或国家级一类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得者; 3、年龄40周岁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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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建筑工程技术实训教师 | 专技 | 1 | 负责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实训教学与指导,负责实训中心日常维护工作,承担社会服务工作。 |
土木类专业;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1、具有高级职称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2、具有3年及以上企业工作经历; 3、具有一级建造师证书或“省首席技师”、“钱江技能大奖获得者”、“省级及以上技术能手”、“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等荣誉获得者; 4、年龄40周岁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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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专任教师(硕士研究生) | 人工智能技术服务专业教师 | 专技 | 2 | 参与专业、教学团队建设,承担《大数据技术应用》、《机器学习与应用》、《数据可视化》、《深度学习》等专业核心课程教学;指导学生技能训练、学科竞赛与技能大赛,承担课程开发、教学资源建设、科研和社会服务等工作。 |
信息与通信工程(含电子与通信工程、集成电路工程)、电气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含计算机技术)、软件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含控制工程)一级学科专业; 研究生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且研究生阶段有人工智能相关实际项目经验或发表人工智能相关论文1篇及以上或参加过人工智能相关省级(行业)学科竞赛; 2、历届生,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3年及以上在企业从事人工智能领域工作经历。 |
其他人才优惠政策: 1、副高职称人才年薪22万(含住房公积金)起,中级职称年薪20万起,硕士研究生年薪15万起。 2、按相关政策可租住学院廉租房一套,最长可租住6年。 |
20 | 物流管理专业教师 | 专技 | 1 | 参与专业建设、教学团队、课程开发等工作,能承担《物流信息管理》、《物流系统虚拟仿真设计》、《供应链建模与优化》等课程教学,承担专业技能竞赛及实训教学,承担科研和社会服务工作。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物流工程、物联网与通信技术专业(含研究方向); 研究生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
1.具有3年及以上企业工作经历或有物流技能大赛指导经验; 2.年龄35周岁以下(其中具有高级职称者,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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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跨境电子商务专业教师 | 专技 | 1 | 参与专业和教学团队建设,承担电子商务专业、跨境电子商务专业《跨境电商运营》、《跨境电商物流与供应链管理》、《消费者行为分析》、《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等专业核心课程教学,能开展双语教学,承担科研、校企合作和服务工作。 |
经济学类或管理学类; 研究生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
1、具有3年及以上外贸、跨境电商、外资企业或行业工作经历; 2、具有境外留学经历或者通过英语专业八级考试或者通过大学英语CET-6考试(或成绩425分及以上); 3、年龄35周岁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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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研究人员(硕士研究生) | 职业教育研究人员2 | 专技 | 1 | 从事院校发展研究,协助学院其他部门完成学院办学特色、办学模式、专业建设等相关研究;从事宁波职业教育研究中心研究工作及相关调研数据的分析;从事发展中国家职业教育比较研究及相关调研数据的统计分析;参与部门团队建设工作及其他日常工作。 |
职业技术教育学、高等教育学、比较教育学二级学科专业;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通过国家大学生英语六级(CET6)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历届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 | |
合计 | 36 | |||||||
注:职称、职业水平资格、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有关证书和荣誉奖项、科研成果的取得时间和年龄、工作(留学)经历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应聘人员属于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凭学校推荐表和学生证报名,且须于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其他人员报名时需已取得要求的学历学位。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国内2021年普通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到时未取得的不予录用),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国(境)外留学已毕业人员凭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参加资格复审。凡公告中提到的工作经历均为全职工作经历,需提供劳动合同、社保证明以及人事部门出具的所从事工作岗位的职责及内容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