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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货满满!石家庄高新区再出新政吸引海内外人才

来 源:光明日报
发布时间:2020-11-12

区内企业引进人才给予10万元奖励、博士在站期间每年给予5万元可自由支配的生活补贴、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的在享受上级补助基础上再给予200万元生活补贴………11月11日,石家庄高新区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高新区人才新政。

《石家庄高新区关于支持人才引领高质量发展若干扶持政策(试行)》(以下简称《政策》)提出,对区内企业全职引进或自主培养的国家级高层次人才,给予人才参与项目研发经费的20%补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新引进或自主培养的省市级人才按原属地奖补资金的50%给予个人配套支持。对区内企业全职引进高级管理或技术人才且年薪50万元以上、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经认定,每新引进1名给予企业10万元一次性奖励,给予人才个人5万元奖励。对区内企业通过猎头招聘年薪在50万元以上的可申请人才招聘补贴,补贴金额为猎头服务费用的50%,上限为15万/职位。每家企业每年补贴最高不超过60万元。

《政策》明确,对新认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分站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和10万元的奖励支持;博士在站期间每人每年给予5万元生活补贴,并其自由支配。

《政策》指出, 鼓励区内企业在石家庄市内主办高规格人力资源发展论坛、产学研对接会、国际化人才培训、人才国际化交流谈会等活动,经审核,每年按照企业实际支出的20%给予总额不超过100万元补贴。鼓励企业采取项目合作、挂职兼职等方式引进符合高新区主导产业的国家级人才,依据《石家庄市柔性引才实施办法》经认定后,按照市财政薪酬补助和工作津贴的50%给予配套经费支持。

《政策》明确,对区内企业新引进或自主培养的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及教练团队,给予企业30万元奖励;对新引进或自主培养具有“中国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和新媒体电商直播高技师的,经认定后分别给予企业3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奖励。对区内科技型中小企业新引进全日制的本科、硕士和博士,在享受市区人才绿卡政策基础上,就业满一年分别给予企业5000、7000、10000元留才补贴,用于企业自主提升工资福利待遇,期限三年。以高新区申报入选国家级、省级海外高层次人才计划的,在享受上级补助的基础上,分别再给予2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区级生活补贴;对区内企业全职引进外籍高层次人才的,工作满一年后,根据其贡献情况,经认定后给予每人每年最高30万元生活补贴。对区内企业新引进市级及以上高层次人才,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引进人才住房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规定标准,给予人才个人安置费、购房、租房补贴50%配套经费支持;全面落实《石家庄高新区企业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工作管理办法》,在政策范围内优先安排子女入学;对企业新引进博士提供一套公寓租赁住房,租赁期限五年。

记者│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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