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师范大学2014年诚聘

来源:科学人才网      发布时间:2014-02-28      阅读次数:

  学校简介

  安徽师范大学是安徽建校最早的高等学府。学校坐落在具有“徽风皖韵、千湖之城”美誉的国家级开放城市——芜湖,濒临浩瀚长江,傍依灵秀赭山,是一所集江南自然之神秀、汇安徽人文之灵杰的省属重点大学。

  学校前身是1928年创建于安庆市的省立安徽大学,1946年更名为国立安徽大学,1949年12月成建制迁至芜湖。后又经历安徽师范学院、合肥师范学院、皖南大学(刘少奇同志题写校名)、安徽工农大学等几个办学阶段。1972年,经国务院批准,正式定名为安徽师范大学(郭沫若同志题写校名)。2005年,芜湖师范专科学校整体并入安徽师范大学。

  在85年的办学历程中,刘文典、周建人、郁达夫、苏雪林、陈望道、朱湘、朱光潜等一大批知名的专家学者、社会贤达先后汇聚在菱湖之畔、镜湖之滨,著书立说,弘文励教。经过一代代师大人潜心耕耘、励志践行、培育后学、薪火相继、言传身教,砥砺出“厚重朴实、至善致远、追求卓越、自强不息”的精神,积淀出“严谨治学、敬业奉献、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教风,培育出“勤学慎思、质朴谦逊、知行合一、求实求新”的学风,凝炼出“厚德、重教、博学、笃行”的校训。建校以来,累计为国家培养全日制高等专门人才20万余名。

  学校现有文学院、政治学院、法学院、经济管理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历史与社会学院、教育科学学院、外国语学院、体育学院、传媒学院、数学计算机科学学院、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国土资源与旅游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等17个学院,以及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并办有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附中、附小和附幼。学校已经形成了博士——硕士——学士教育等不同层次,全日制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留学生教育等不同类型的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已发展成为一所融文学、历史学、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理学、工学、农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于一体,师范与非师范并举,在安徽乃至全国有较大影响、被安徽省委、省政府确定为优先建设的综合性大学。

  学校现有5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5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5个博士后流动站,2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28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18个省级重点学科,84个本科专业。有1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3个安徽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8个省级和省高校重点实验室(中心),1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省高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省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2个省级创新团队。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400人,其中正高职称258人,副高级职称457人,拥有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国家级教学团队3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6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7人,“皖江学者”特聘教授5人、讲席教授7人,省学术与技术带头人28人、省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47人,5个省级教学团队,10个省级教学名师,12个省级教坛新秀。各类在籍学生34122人,其中,博士生171人,各类硕士生4305人,普通本科生21801人,留学生170人,成人本专科生8675人。

  校园占地总面积195.2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79.09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48亿元。学校图书馆是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藏书丰富,种类齐全,现有图书总量 272.1万册,古籍善本600多种,其中《洪武正韵》为国内唯一全本、元刻明递修《通志》、明嘉靖刻本《李太白全集》、《杜工部集》均为海内珍本,还拥有国内外主要网络资源及数据库,馆藏资源基本实现了数字化。学校办有安徽师范大学出版社,编辑出版《安徽师范大学学报》、《高校辅导员学刊》、《学语文》、《安徽师大报》等多种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和报纸。

  学校是全国首批获准招收公费留学生的高校之一,也是国家华文教育基地、安徽省汉语国际推广中心。学校先后接收了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长短期进修和学历教育留学生3000多人次,并与美国、英国、德国、芬兰、澳大利亚、新西兰、韩国、日本、越南等国家和地区的几十所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学术团体教育机构建立了长期友好合作与学术交流关系。

  学校还是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教育部中小学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基地、安徽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基地、安徽省教育管理干部培训基地、安徽省高中骨干教师培训基地。

  春华秋实,桃李芬芳。为迎接高等教育蓬勃发展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学校正在围绕“特色鲜明的综合性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建设目标,在更高的起点上大力实施“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学科领校、开放活校、依法治校、文化荣校”战略,坚持科学发展、内涵发展、和谐发展,不断提高学校的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实力,积极为建设“美好安徽”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为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吸引聚集优秀人才,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经学校研究决定,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博士、硕士毕业生和引进高层次人才从事教学、科研、实验、辅导员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有关专业要求和人数需求详见附件)。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政治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并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二)业务条件

  学历和资历要求,按照公布的岗位条件执行,拟接收博士研究生的业绩成果原则上要达到我校聘任副教授的基本要求;对于拟接收音、体、美等专业的硕士生,若是具有国家一级运动员或一级裁判员证书,或在省级以上书画、演唱、演奏等大赛获二等奖以上者,可作为优先选聘条件。

  (三)健康条件

  拟聘用人才应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能胜任本职工作。

  (四)年龄要求

  基于人才队伍的梯队建设,今年拟选聘毕业生(含附属单位)的年龄要求为:截至2014年1月1日,本科生年龄不超25周岁(1989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35周岁(1979年1月1日后出生,特殊岗位按有关要求执行),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40周岁(1974年1月1日后出生)。高层次人才的年龄一般不超50周岁(1964年1月1日后出生)。

  (五)专职辅导员条件

  专职辅导员选聘条件详见附件压缩文件中的附件7。

  (六)其他岗位条件

  其他岗位拟接收新进人员按学校具体要求执行。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接收:

  1、结业或肄业者;

  2、在校学习期间受过警告及其以上处分者;

  3、与其他单位已签订就业协议,原签约单位不同意解除就业协议者;

  4、体检和心理健康水平测量不符合上级有关文件规定者。

 

  二、政策待遇

  (一)安家费

  1、学校根据学科专业发展的实际需要,结合人才市场供求状况,确定2014年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详见附件6),提供博士安家费20-30万元,一人一议;

  2、其余专业外校博士毕业生提供安家费10-20万元,本校博士毕业生提供安家费2万元;

  3、紧缺专业硕士毕业生接收计划如能引进对应专业的博士毕业生,可以按重点支持专业兑现博士安家费;

  4、试用期满1年,经考核合格后一次性兑现安家费。

  (二)科研办公费和启动费

  1、对接收的博士毕业生,学校提供科研办公费1-3万元(文科1万元,理科2万元,工科3万元);

  2、对接收的博士毕业生,入校报到后,根据科研工作需要,可以项目申报的方式申请科研资助经费5—10万元。

  (三)配偶工作安排

  1、若接收的博士毕业生配偶已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可在校内安排工作并办理正式入编手续,享受相应专业引进博士相关待遇;

  2、若接收的重点支持专业的博士毕业生配偶已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且有事业单位编制,若校内有缺编单位接收且经考核合格,经省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争取占编调入;

  3、若接收的重点支持专业的博士毕业生配偶已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若校内有缺编单位接收且经考核合格,可以采取“人事代理”的模式聘用或参加学校相应硕士接收岗位的应聘;

  4、若接收的重点支持专业的博士毕业生配偶为本科及以下学历者,可以采取“人事代理”方式安排工作,时间3年。

  (四)2014年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按照学校修订的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兑现待遇。

  三、选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请符合相关条件的应聘者进入我校网上招聘系统报名,报名网址:http://210.45.192.35/apply/index.php

  (二)资格审查。校人事处会同有关部门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将符合条件的应聘材料转发至相关学院;学院将根据岗位要求和应聘者自身条件进行简历筛选。经审核通过的应聘者,由学院根据学校统一要求通知应聘者来校参加考核(审核未通过的应聘者,学校不再一一通知)。

  (三)材料准备。来校参加考核的人员,请务必携带以下材料:应聘岗位要求的学位学历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前期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发表的论文及科研成果证明、学习成绩单等材料(以上材料均为原件)。

  (四)考核方式

  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考核组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业绩成果等情况进行综合评议,采取实名制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按平均分排序,从高到低择优推荐上报拟聘人选。

  (五)体检和心理健康水平测量

  对于拟接收的新进人员,学校将统一组织进行体检和心理健康水平测量。

  (六)公示签约

  对于体检和心理健康水平测量合格的拟接收人员,学校将分批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时间1周。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与其签订就业协议。

  四、特别提示

  1、2014年招聘计划若有调整,以最新公告为准。

  2、2014年毕业生招聘计划最终拟聘用人员必须在2014年12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等,并提供原件进行审核,逾期学校将不予聘用。

  3、我校人才招聘实施网上应聘,不再接收其它纸质求职材料。在网上应聘过程中若遇到系统网络等问题,请及时联系人事处,我们将进行及时、有效地处理。

  4、实行试用期。我校对拟聘的博士、硕士均采取试用期制。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试用期计入聘用服务期。

  5、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安徽师范大学人事处所有。若有不明确之处,可与人事处联系。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553-5910066、0553-5910068。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