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科技学院2019年5月选聘2名法律顾问公告

来源:科学人才网      发布时间:2019-05-09      阅读次数:

为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工作,根据《安徽科技学院法律顾问聘任与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安徽科技学院决定开展法律顾问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名额
本次拟聘法律顾问2名(其中设首席法律顾问1名),在符合条件的法学专家中依照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选定。
二、选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道德修养和良好的职业操守、纪律意识;
3、具有法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律师执业资格;
4、身心健康,有履行职责的意愿和精力;
5、未受过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6、熟悉高等教育规律和相关法律法规人员。
三、职责任务
1、参与学校宏观决策的法律论证,为学校重大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提供法律意见;
2、参与审查学校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
3、协助审查学校的各类事项合同、项目和法律文书;
4、协助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5、为学校及各单位、各部门提供日常法律咨询服务;
6、学校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四、聘期及待遇
法律顾问两年一聘,聘期届满经校方考核合格后,可申请续聘。法律顾问在完成规定的服务内容,并经考核合格后,由校方支付其相应待遇。
五、选聘方式
学校成立由相关校领导、校办公室(法制办公室)、纪委办公室(监察处)、人事处等部门组成的选聘工作组,对报名参加应聘人员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择优选聘2名法律顾问,同时确定1名首席法律顾问;考虑工作的衔接性与连续性,便于开展工作,首席法律顾问所依托的律师事务所原则上为学校法律顾问单位。
六、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9年5月5日上午8:00起至5月10日下午5:00止(通过邮寄材料方式报名的以寄出邮戳为准)。
(二)报名方式:有报名意愿的法学专家,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填写《安徽科技学院法律顾问申报表》,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邮寄或迳送至:安徽省凤阳县东华路9号,安徽科技学院人事处(中办公楼208室),邮编:233100。
七、审查与聘任
(一)审查与评分
1、资格审查。选聘工作组对报名的法学专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
2、综合评分。选聘工作组按照公平竞争、择优选聘的原则,对参加报名的法学专家进行综合评定,提出2名法律顾问人选,同时提出1名首席法律顾问人选和法律顾问单位候选名单,报学校研究决定。
(二)签约与聘任
对决定聘请担任法律顾问的法学专家,学校与其签订聘任合同,进一步明确具体的工作职责以及相关权利义务,并提供相应的待遇和条件。
法律顾问单位相关权利义务,由学校与遴选确定的法律顾问单位另行约定。
联系人:卢老师0550-6732015;常老师0550-6732257 
 安徽科技学院人事处
2019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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