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政府治理研究院2018年度“珠海校区工作博士后”招聘启事

来源:中国科学人才网      发布时间:2018-04-04      阅读次数:

 

为吸引海内外优秀博士到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政府治理研究院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结合北京师范大学“双一流”建设方案和“一体两翼”战略,服务珠海校区人才队伍建设需求,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政府治理研究院现面向海内外优秀博士毕业生启动2018年度“珠海校区工作博士后”招收工作。

一、博士后流动站一级学科

公共管理,政治学

二、申请条件

1.近三年内获得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原则上不超过三十五周岁的无人事(劳动)关系人员。

2.能够保证在站期间全职工作,不招收在职人员。

三、工作时间

2年

四、招收类别及要求

1、第一类:符合申请条件,且国外(境外)世界排名前100名的高校获得博士学位,在读博士期间取得突出的研究成果者。 

2、第二类:符合申请条件,近五年有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产出,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并取得重要的阶段成果;

(2)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高水平原创性研究成果,必须在B类及以上期刊(或SSCI—Q1区)发表论文1篇,或C类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2篇,或CSSCI期刊发表论文至少3篇。

五、招收薪酬及待遇

1、第一类博士后的薪酬为税前40万元/年(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 第二类博士后薪酬为税前30万元/年(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

2、人事关系(含档案)迁入我校的可在北京落我校博士后集体户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博士后在站期间,配偶及子女户口不随其迁移,不解决博士后在站期间的配偶工作。

3、学校在北京校区交纳“五险一金”,即养老保险、医疗(含大病)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4、安排在珠海工作期间租住珠海校区工作博士后公寓。

5、学校不解决博士后子女在我校直属附属幼儿园、小学、中学入园入学问题。博士后联系其他幼儿园或学校入园入学,学校人事处可协助开具相关证明。

6、博士后在站期间的科研经费由合作导师承担。博士后在站期间取得成果,可根据《北京师范大学业绩奖励综合改革办法》的规定申请奖励。

六、组织招聘

学院收到材料后会及时反馈,根据收到材料的情况按以下主要流程定期组织招聘:简历筛选、电话约谈、面试。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10-58808256

联系邮箱:wuxuemin@bnu.edu.cn(投递简历邮件标题:应聘博士后|姓名|学历|专业|中国科学人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