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关于2018年选聘广西八桂学者、特聘专家、高校百人计划人才的公告

来源:科学人才网      发布时间:2018-04-03      阅读次数:

一、学校概况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是全国四所电子科技大学之一,是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入选高校、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建设高校。
学校坐落在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世界著名风景游览胜地桂林市,现有金鸡岭校区、六合路校区、花江校区、北海校区等四个校区,占地面积4153亩。目前有博士后流动站1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1个,一级学科未覆盖的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个;工程、工商管理、会计、法律、翻译等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其中,工程硕士授权领域11个;本科专业63个。有博、硕、本及留学生等各类在校生36000余人,在职教职工2600余人。
二、招聘学科(一级学科)
工科领域:机械工程、电气工程、力学、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信息与通信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光学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土木工程、建筑学、生物医学工程。
理科领域:数学、物理学、统计学。
人文社科领域:法学、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艺术学、外国语言文学(英语、日语)、中国语言文学。
管理与经济领域: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应用经济学。
三、广西八桂学者招聘条件
(一)八桂学者
1.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学术造诣深厚,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等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在本行业本领域有较大影响;具有较强的科研管理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注重学术梯队建设,善于培养中青年科研技术骨干,能够带领本科研创新团队协同攻关;全职八桂学者每年必须在我校工作9个月以上;非全职八桂学者每年要有1个月的连续到校工作时间,且每年累计到校工作3个月以上。
(二)八桂青年学者
应具有博士学位;国内应聘者一般应当担任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自然科学与技术领域人选年龄不超过35周岁,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不超过40周岁。成果和实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学历、职称条件。
八桂学者、八桂青年学者申报时间预计为2018年6月,由意向者可提前与我校联系。
四、广西特聘专家招聘条件
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等方面取得区内外同行认可的研究成果,在本学科、行业领域有一定影响;具有较强的科研管理能力和团结协作精神,善于培养中青年科研技术人才,能带领科研团队协同攻关;在聘期内,每年必须在我校工作累计不少于9个月;从我校以外选聘的,每年在我校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5个月。
特聘专家申报时间2018年4月15日前,有意者请关注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校外主页:关于做好我校面向海内外公开选聘第七批自治区特聘专家的通知-http://www.guet.edu.cn/info/1155/45187.htm
五、广西高校百人计划招聘条件
引进人才应有海外求学或工作经历,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的急需人才,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引进后须全职在我校工作,具体条件如下:
1.优秀海外应届毕业博士生,或取得突出成绩的海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2.在海外知名高校取得博士学位并有3年以上的海外科研工作经历,或在国内取得博士学位并有5年以上的海外科研工作经历,为所从事科研领域中的拔尖人才;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回国工作一年之内均可申报。
广西高校百人计划申报时间预计2018年4-5月,有意向者请提前与我校联系。
六、引进待遇

人才类别 政府资助 学校相关引进待遇
安家费 科研经费 住房 薪酬 其他说明
八桂学者 全职 聘期5年,聘期内发放待遇:
1.一次性给予安家费100万元(免税)
2.每年给予个人津贴20万元(免税)
3.每年给予团队津贴20万元(免税)
4.每年给予科研补助:自然科学类60万元;人文社科类20万元。
80万元(税前)起,可根据聘期任务上浮,上不封顶 1.科研启动经费:理工科类不低于60万元,人文社科类不低于30万元;
2.科研平台建设费:理工科类不低于100万元,人文社科类不低于30万元,视工作需要配置。
提供购买学校住房,或享受40万元购房补贴(税前);不购房者,根据学校周转房管理办法,可提供校内周转房租住; 不低于30万元(税前),具体面议,上不封顶 1.实行一人一议政策,前述标注“不低于”的待遇,均可面议,上不封顶。
2.从我校申报获聘八桂学者人员聘期内学校提供配套科研经费及创新团队经费理工科不低于500万元、人文社科不低于50万元。
3.非全职工作者待遇面议。
非全职 聘期5年,聘期内发放待遇:
1.个人津贴实行月薪制,每月给予15000元(免税),按实际工作时间支付
2.每年给予团队津贴20万元(免税)
3.每年给予科研补助:自然科学类60万元;人文社科类20万元。
八桂青年学者 聘期5年,聘期内发放待遇:
2.每年给予个人津贴10万元(免税)
3.每年给予团队津贴5万元(免税)
4.每年给予科研补助:自然科学类20万元;人文社科类10万元。
20万元(税前)起,可根据聘期任务上浮,上不封顶 1.科研启动经费:理工科类不低于25万元,人文社科类不低于15万元;
2.科研平台建设费:理工科类不低于25万元,人文社科类不低于10万元,视工作需要配置。
提供购买学校住房,或享受25万元购房补贴(税前);不购房者,根据学校周转房管理办法,可提供校内周转房租住; 不低于15万元(税前),具体面议,上不封顶  
人才类别 政府资助 学校相关引进待遇
安家费 科研经费 住房 薪酬 其他说明
特聘专家 全职 聘期3年,聘期内发放待遇:
1.每年给予个人津贴10万元(免税)
2.每年给予团队津贴5万元(免税)
3.一次性给予科研补助20万元。
40万元(税前)起,可根据聘期任务上浮,上不封顶 1.科研启动经费:理工科类不低于30万元,人文社科类不低于15万元;
2.科研平台建设费:理工科类不低于50万元,人文社科类不低于15万元,视工作需要配置。
提供购买学校住房,或享受30万元购房补贴(税前);不购房者,根据学校周转房管理办法,可提供校内周转房租住。 不低于20万元(税前),具体面议,上不封顶 1.实行一人一议政策,前述标注“不低于”的待遇,均可面议,上不封顶;
2.从我校申报获聘特聘专家人员聘期内学校提供配套科研经费及创新团队经费理工科不低于20万元/年、人文社科不低于10万元/年;科研团队津贴5万元/年。
3.非全职工作者待遇面议。
非全职 聘期3年,聘期内发放待遇:
1.每年给予个人津贴10万元(免税)
2.每年给予团队津贴5万元(免税)
3.一次性给予科研补助20万元。
广西高校百人计划 一次性给予理工类50万元(免税);人文社科类30万元(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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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税前)起,可根据聘期任务上浮,上不封顶 1.科研启动经费:理工科类不低于15万元,人文社科类不低于8万元;
2.科研平台建设费:理工科类不低于15万元,人文社科类不低于5万元,视工作需要配置。
提供购买学校住房,或享受购房补贴20万元(税前);不购房者,根据学校周转房管理办法,可提供校内周转房租住。 根据国家、自治区及学校相关规定发放工资待遇,也可面议采取年薪制薪酬 1.实行一人一议政策,前述标注“不低于”的待遇,均可面议;
2.从我校申报获聘广西高校百人计划人员学校按自治区资助金额1:1配套科研平台建设费。
七、学校人才培养工程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学校分别实施《大师计划》、《拔尖计划》、《英才计划》、《团队计划》等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引进人才入校后可根据自身条件申报进入相关校内人才培养工程,并享受除引进待遇外的相关人才培养工程资助。
校内人才工程 培养目标 培养期 遴选条件 经费资助
科研平台建设费 团队津贴 学术交流补贴 其他说明
大师计划 以入选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特支计划”杰出人才或相当层次的人才称号为目标 5年 具有博士学位及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类:
1.“国家特支计划”领军人才、国家“千人计划”人选、“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级教学名师、广西院士后备人选;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或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负责人、国家重点学科带头人、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人选;以及其他与上述条件相当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
2.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首席科学家、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负责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负责人、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重点领域创新团队负责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负责人、教育部科技创新团队负责人;以及其他与上述条件相当的项目获得者。
3.以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在《Nature》、《Science》正刊等国际顶尖期刊发表过学术论文;获得过国家级二等奖或省部级科学技术特别贡献奖(排名前二)或省部级一等奖(排名第一);获得国家教学成果特等奖(排名前三);以及其他与上述条件相当的成果获得者。
1.理工科类不少于400万元;
2.人文社科类不少于50万元;
上述经费视工作需要配备。
100万元(税前),分五年平均发放 25万元,分五年平均拨付  
拔尖计划 以入选“国家特支计划”领军人才、国家“千人计划”、“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级教学名师、广西院士后备人选或相当层次的人才称号和以获得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等科技项目为目标 5年 具有博士学位及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且符合对应培养目标人才项目要求的年龄空间,且具备下列三类条件中的两类:
1.“国家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国家“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广西区八桂学者;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负责人、教育部重点学科带头人、国家级教学团队负责人;以及其他与上述条件相当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负责人,以及其他与上述条件相当的项目获得者;
3.以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在《Nature》、《Science》子刊等国际顶尖期刊发表过学术论文;获得过国家级二等奖前三(或一等奖前五),或省级科学技术特别贡献奖(排名前三),或省部级一等奖(排名前二);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国家教学成果一等奖(排名前二)、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奖”,以及其他与上述条件相当的成果获得者。
1.理工科类不少于80万元;
2.人文社科类不少于20万元;
上述经费视工作需要配备。
50万元(税前),分五年平均发放 15万元,分五年平均拨付
英才计划 以入选“国家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国家“千人计划”青年项目、“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项目或相当层次的人才称号;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等科技项目;获得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奖”,成为国家级教学团队负责人为目标 5年 (一)基本条件
符合对应培养目标人才项目要求的年龄空间,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博士学位及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在海(境)外知名高校取得博士学位,并有3年以上海(境)外科研工作经历;
3.在国内取得博士学位,并有5年以上海(境)外科研工作经历。
(二)业绩条件
具备在培养周期内完成英才计划目标任务的培养潜力,且具备下列三类条件中的两类:
1.广西特聘专家、广西“新世纪十百千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广西区级教学名师、广西高校“卓越学者”、广西高校“百人计划”;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人才小高地、科技创新团队、教学团队负责人以及其他与上述条件相当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
2.近5年获得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及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或2项及以上国家级科研项目,广西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以及其他与上述条件相当的项目获得者。
3.获得过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排名前二),省部级一等奖(排名前三),或二等奖(主持人)以上的成果奖励;近5年以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在本学科领域国际公认的顶级学术期刊发表过学术论文,以及其他与上述条件相当的成果获得者。
1.理工科类不少于50万元;
2.人文社科类不少于15万元;
上述经费视工作需要配备。
25万元(税前),分五年平均发放 10万元,分五年平均拨付
团队计划 以建设成为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国家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教育部科技创新团队等国家级创新团队或人才培养基地为目标 5年 1.人才团队应具备合理的人员结构,团队负责人原则上应为学校大师计划、拔尖计划、英才计划人选;团队成员中有一定数量处在教学或科研领域前沿的优秀人才;正高职称和博士学位的人员达到一定规模,具有合理的学科、学缘、职称学历等结构。团队成员一般应为30—35人,骨干成员5-8名,鼓励根据研究方向和领域跨学院、学科组建。
2.人才团队的整体实力和学术水平在国内或自治区内有明显的特色和一定的优势,已经取得一定的突出成绩,或具有明显的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原则上应以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学科、科技创新团队、人才小高地、八桂学者创新团队为依托;具有承担国家重大科研课题、国家重点科研课题、省部级重大科研课题的经历。
工科团队资助经费150万元,理科团队资助经费100万元,人文社科团队资助经费50万元。      
以建设成为自治区人才小高地、科技创新团队等自治区级创新团队为目标 5年 工科团队资助经费100万元,理科团队资助经费75万元,人文社科团队资助经费40万元。      
八、其他说明
(一)学校妥善解决引进人才配偶的随迁、安置和子女入学问题。
1.配偶
(1)学校妥善安置八桂学者、特聘专家入选者配偶,如学校无法安置配偶的,可一次性享受10-20万元(税前)的生活补助。
(2)学校本着人岗适配的原则,结合配偶本人履职能力、学校岗位空缺情况,酌情安排广西高校百人计划人选配偶工作。
2.子女入学
1.学校协助引进人才办理子女幼儿园、小学入学手续;
2.学校现有附属桂电中学,开设初中、高中教育课程,初高中升学率列广西前茅。
(二)海外引进高层次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
根据《关于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直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试行)》(桂职改[2016]3号)的有关规定,对于取得博士学历后,具有国(境)外高校、专业科研机构或企业3年以上工作经历,或有国(境)外4年以上博士后经历的人员可依据个人科研业绩情况,直接申请参加正高评审。
九、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人事处(师资建设科&人才开发科)
地址:中国广西桂林金鸡路1号
邮编:541004
网址:www.guet.edu.cn
联系人:师资建设科王老师,电话:0773-2319165
人才开发科王老师,电话:0773-2208378
邮箱:zhaopin@guet.edu.cn,邮件主题注明:应聘职位+毕业院校+专业+本人姓名+科学人才网。
微信公众号: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人才引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