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铁道大学2016年招聘教师公告

来源:中国科学人才网      发布时间:2016-04-08      阅读次数:

一、学校简介

石家庄铁道大学前身是中国人民解放军铁道兵工程学院,创建于1950年,1979年被列为全国重点高等院校;1984年转属铁道部,更名为石家庄铁道学院;2000年划转河北省,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为河北省重点骨干大学;20103月更名为石家庄铁道大学。学校驻地为河北省石家庄市。20158月,学校正式成为河北省政府国家铁路局教育部共建大学。

二、应聘人员条件及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高尚的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7.年龄原则上35岁以下,业绩特别突出人员可以适当放宽;

8.学历为全日制国民教育序列应届博士毕业生。

9.学术带头人、博士生导师和其他由学校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和其他相关条件。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6531

2.报名方式:凡符合本公告所公布招聘学科和岗位要求人员,可登录石家庄铁道大学人事处网站下载《石家庄铁道大学引进人才个人基本情况登记表》(网址:http://rsc.stdu.edu.cn),将填写完整的《登记表》和本人求职简历(包括:个人简历;各学历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的扫描件等)电子版一起发stdrsc@126.com。电子邮件主题格式为:姓名-专业-最高学历-培养院校-应聘岗位。

四、招录方式

按照河北省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规定进行,校内按以下方式:

1.资格审查、初选

学校人事部门对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审查,在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择优进行初选。

2.用人单位考核

用人单位通过面试和试讲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考核通过人员由用人单位上报学校研究通过。

3.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试讲、面试和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学校校园网上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4.体检和签约

学校人事部门通知公示无异议人员到学校人事部门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合格人员与学校签订三方协议。

五、招录计划

见本公告附件一。

六、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对于业绩特别突出的博士生导师、学科带头人和其他高层次人才,待遇由双方协商确定,实行一人一议。

对于引入的博士毕业生,学校提供3年的校内免租房,发放安家费、住房补贴和科研启动费,免费配置电脑一台;入职前两年享受博士津贴(月津贴相当于副教授七级岗综合目标奖金额)。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北二环东路17号石家庄铁道大学人事处

邮编:050043

联系人:老师

电话:0311-87936718

电子邮件:stdrsc@126.com

学校网址:http://www.stdu.edu.cn

人才需求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