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农业大学2016年人才招聘计划

来源:中国科学人才网      发布时间:2016-05-23      阅读次数:

学校介绍
东北农业大学是一所“以农科为优势,以生命科学和食品科学为特色,农、工、理、经、管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是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与农业部省部共建大学、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项目入选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
学校1948年创建于哈尔滨,始称东北农学院,是中国共产党在解放区创办的第一所普通高等农业院校,知名教育家、哈尔滨市第一任市长刘达为学校第一任院长。建校以来,先后隶属于东北行政委员会农业部、国家高等教育部、国家农业部、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黑龙江省教育厅,1981年被确定为黑龙江省省属重点院校,1994年与黑龙江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合并组建东北农业大学。
学校设有17个学院和1个教学部。现有3个国家重点学科,3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2个农业部重点学科,2个省级重点学科群,10个省级一级重点学科,农业科学学科进入ESI国际学科排名前1%。学校是全国首批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等学校之一,现有9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2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0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71个本科专业。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544人,其中教授312人、副教授452人;具有博士学位者712人,具有硕士学位者557人。现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万人计划”入选者2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6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2人,科技部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5人,教育部创新团队2个,教育部“跨世纪、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10人,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分委员会副主任委员2人、委员15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岗位科学家14人,“龙江学者”特聘教授20人、讲座教授3人,青年“龙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博士生导师175人。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8052人,其中研究生3690人、本科生24157人、外国留学生205人,是首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拥有国家级特色专业10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国家级精品课程4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4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2门,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4个,教育部、农业部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4个,科技部创新人才培养基地1个,全国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1个;获得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1篇、提名4篇。学校是国家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院校,设有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学校是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建校至今已累计培养各级各类学生20多万人,其中既有一批站在世界科技前沿的“创新型”人才,也有一批遍布全国的“复合型”人才,更有一大批活跃在黑龙江省和全国农业生产第一线的“应用型”人才。
学校现有2个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4个农业部重点实验室、1个农业部区域试验站、4个农业部农业科学观测实验站,设有国家级大学科技园1个,是高等学校新农村发展研究院首批建设院校之一。建校至今,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300多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30项;先后8次获得黑龙江省省长特别奖和重大科技效益奖,18次被中宣部、教育部、团中央授予“社会实践先进集体”荣誉称号,3次获得黑龙江省“振兴经济奖”,2次获得黑龙江省“粮食生产贡献奖”,并被授予黑龙江省“小康建设红旗集体”荣誉称号。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具有接收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资格,设有教育部赴俄留学培训基地,是中国东北地区与俄罗斯远东、西伯利亚地区大学校长论坛中方秘书处单位。建校至今,已先后与俄罗斯、日本、韩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爱尔兰等国家的60多所高校及科研单位建立了联系,广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并初步形成了“以东北亚为主、博采众长”的国际交流特色。
学校占地面积496.4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7.4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8亿元,为首批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主办期刊《东北农业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东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东北农业大学学报(英文版)》《中国马铃薯》《饲料博览》《中国乳品工业》《乳品与人类》《农业经济与管理》《大豆科技》,在国内外公开发行。
学校高度重视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1998年、2013年先后2次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2015年荣获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称号;2000年被评为全国“学校民主管理先进单位”;2003年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2011年被评为全国“模范职工之家”;2012年被评为全国“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获全国“五四红旗团委”称号;2014年荣获全省“十佳和谐校园”称号。
新时期的东北农业大学,将紧紧抓住国家“教育优先发展”和黑龙江省建设“高教强省”的有利时机,继承“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精神,弘扬“勤奋、求实、奉献、创新”的校风,满怀信心地向着“国际知名、国内同类院校一流、具有我国北方现代农业特色的多科性、研究教学型和开放式”的高水平农业大学奋进!
 

东北农业大学2016年师资补充计划  
用人单位 拟招聘毕业生的岗位要求 拟招聘人数 备注  
学历 学位 所学专业或研究方向  
毕业院校要求
 
 
农学院
(6人)
研究生 博士 农药学 “211”或“985”重点大学或所在学科为国家及重点学科 1  
科研
 
研究生 博士 植物病理学 “211”或“985”重点大学或所在学科为国家及重点学科 1 教师  
研究生 博士 水稻遗传育种 “211”或“985”重点大学或所在学科为国家及重点学科 1 科研  
研究生 博士 马铃薯品种改良及优质高效栽培 “211”或“985”重点大学或所在学科为国家及重点学科 1  
科研
 
研究生 博士 小麦及功能大豆遗传育种与复种 “211”或“985”重点大学或所在学科为国家及重点学科 1 教师  
研究生 博士 玉米栽培 “211”或“985”重点大学或所在学科为国家及重点学科 1 科研  
园艺学院
(8人)
研究生 博士 本科、硕士、博士为风景园林规划设计或园林工程方向,至少发表第一作者SCI或EI检索论文1篇或国家一级学报论文1篇。 “985”、“211”院校;或中国科学院或中国农科院;或所在学科为国家重点学科。 1 教师  
研究生 博士 小浆果种质资源创新及利用;至少发表第一作者SCI检索论文1篇。 “985”、“211”院校;或中国科学院或中国农科院;或所在学科为国家重点学科。 1 科研  
研究生 博士 本科、硕士博士学历其中之一有设施工程背景,至少发表第一作者SCI检索论文1篇 “985”、“211”院校;或中国科学院或中国农科院;或所在学科为国家重点学科。 1 教师  
研究生 博士 蔬菜种质资源创新与分子生物学;至少发表第一作者SCI检索论文1篇。 “985”、“211”院校;或中国科学院或中国农科院;或所在学科为国家重点学科。 2 科研  
研究生 博士 寒地蔬菜遗传育种;至少发表第一作者SCI检索论文1篇。 “985”、“211”院校;或中国科学院或中国农科院;或所在学科为国家重点学科。 1 科研  
研究生 博士 蔬菜学;至少发表第一作者SCI检索论文1篇。 “985”、“211”院校;或中国科学院或中国农科院;或所在学科为国家重点学科。 1 科研  
研究生 博士 本科为园林专业,硕士、博士为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方向,至少发表第一作者SCI检索论文1篇。 “985”、“211”院校;或中国科学院或中国农科院;或所在学科为国家重点学科。 1 教师  
资环学院
(9人)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气象学相关专业学科 “211”以上院校、中科院系统、农科院系统 1 教师  
研究生 博士 宏观微观生态学方向 “211”以上院校、中科院系统、农科院系统 1 教师  
研究生 博士 人文地理学及相关学科 “211”以上院校、中科院系统、师范类和农业类院校 1 教师  
研究生 博士 城市生态环境规划、城市市政工程规划、场地规划 985院校、中科院系统 2 教师  
研究生 博士 地理信息系统、农田水利工程、土地资源管理 “211”以上院校、中科院系统、理工类院校 2 教师  
研究生 博士 农业资源与环境 “211”以上院校、中科院系统、农业类院校 1 教师  
研究生 博士 植物营养及相关专业 “211”以上院校、中科院系统、农业类院校 1 教师  
工程学院(14人) 研究生 博士 机械设计与制造、农业机械化(机械制图方向) “985”、“211”院校,或所在学科为国家或省级重点学科,或中科院、中国农科院等研究院(所) 1 教师  
研究生 博士 机械工程或农业机械化工程(测控系统、机电一体化方向) “985”、“211”院校,或所在学科为国家或省级重点学科,或中科院、中国农科院等研究院(所) 1 教师  
研究生 博士 农业机械化(农业机械化生产管理方向) “985”、“211”院校,或所在学科为国家或省级重点学科,或中科院、中国农科院等研究院(所) 1 教师  
研究生 博士 机械设计与制造、农业机械化(农业机械方向) “985”、“211”院校,或所在学科为国家或省级重点学科,或中科院、中国农科院等研究院(所) 1 教师  
研究生 博士 机械设计与制造、力学相关专业、农业机械化(力学方向) “985”、“211”院校,或所在学科为国家或省级重点学科,或中科院、中国农科院等研究院(所) 1 教师  
研究生 博士 机械设计与制造、机械设计及理论相关专业(机械设计方向) “985”、“211”院校,或所在学科为国家或省级重点学科,或中科院、中国农科院等研究院(所) 1 教师  
研究生 博士 机械设计及制造相关专业(机械制造方向) “985”、“211”院校,或所在学科为国家或省级重点学科,或中科院、中国农科院等研究院(所) 1 教师  
研究生 博士 机械设计与制造、轻工科学与技术(博士学历);包装工程相关专业(包装工艺设计方向)(硕士及以上学历) “985”、“211”院校,或所在学科为国家或省级重点学科,或中科院、中国农科院等研究院(所) 2 教师  
研究生 博士 管理科学与工程(物流工程方向) “985”、“211”院校,或所在学科为国家或省级重点学科,或中科院、中国农科院等研究院(所) 1 教师  
研究生 博士 管理科学与工程(工业工程方向) “985”、“211”院校,或所在学科为国家或省级重点学科,或中科院、中国农科院等研究院(所) 2 教师  
研究生 博士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热力学相关专业(太阳能工程方向) “985”、“211”院校,或所在学科为国家或省级重点学科,或中科院、中国农科院等研究院(所) 1 教师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车辆工程 “985”、“211”院校,或所在学科为国家或省级重点学科,或中科院、中国农科院等研究院(所) 1 教师  
水利学院(12人) 研究生 博士 农业水土工程及相关学科 “211”以上院校、中科院系统
、水利类院校
3 教师  
研究生 博士 水利工程及相关学科 “211”以上院校、中科院系统
、水利类院校
3 教师  
研究生 博士 水文学及水资源 “211”以上院校、中科院系统
、水利类院校
2 教师  
研究生 博士 土木工程 “211”以上院校、中科院系统
、水利类院校
2 教师  
研究生 博士 管理科学与工程 “211”以上院校、中科院系统
、水利类院校
2 教师  
动科学院
(4人)
研究生 博士 草业科学 “985”、“211”院校 4 教师  
动医学院
(4人)
研究生 博士 兽医药理学与毒理学 “985”、“211”院校,或所在学科为国家重点学科,或中科院、中国农科院等高水平研究院(所)(应届毕业生) 1 教师  
研究生 博士 微生物与生化药学 药科大学或其他相关专业综合大学 1 教师  
研究生 博士 基础兽医学(家畜解剖学方向) “985”、“211”院校,或所在学科为国家重点学科,或中科院、中国农科院等高水平研究院(所) 1 科研  
研究生 博士 临床兽医学 “985”、“211”院校,或所在学科为国家重点学科,或中科院、中国农科院等高水平研究院(所)。应届,外校。临床兽医学或繁殖、组织胚胎学及发育生物学等专业。(应届毕业生) 1 科研  
生命学院
(9人)
研究生 博士 制药工程或生物制药 “985”、“211”院校 1 科研  
研究生 博士 微生物学 “985”、“211”院校 2 教师
科研
 
研究生 博士 生物学 “985”、“212”院校 1 科研  
研究生 博士 生物学 “985”、“211”院校或中国科学院 1 科研  
研究生 博士 生物学 “985”、“211”院校 1 科研  
研究生 博士 生物学 “985”、“211”院校 2 科研  
研究生 博士 生物学 “985”、“211”或师范类院校 1 教师  
食品学院
(6人)
研究生 博士 食品科学与工程 “211”院校或国家重点学科 1 教师  
研究生 博士 食品科学与工程 “211”院校或国家重点学科 1 教师  
研究生 博士 食品科学与工程 “211”院校或国家重点学科 1 教师  
研究生 博士 化学工程与技术 “211”院校或国家重点学科 1 教师  
研究生 博士 食品科学与工程 “211”院校或国家重点学科 1 教师  
研究生 博士 食品科学与工程 “211”院校或国家重点学科 1 教师  
经管学院(15人) 研究生 博士 工商管理类或统计学。本科第一学历为本专业,有国外博士教育经历者优先 国外、国内“985”或“211”院校 4 教师  
研究生 博士 经济学类。本科第一学历为本专业,有国外博士教育经历者优先 国外、国内“985”或“211”院校 4 教师  
研究生 博士 林业经济管理。本科第一学历为本专业,有国外博士教育经历者优先 国外、国内“985”或“211”院校 2 教师  
研究生 博士 农业经济管理。本科第一学历为本专业,有国外博士教育经历者优先 国外、国内“985”或“211”院校 2 教师  
研究生 博士 农业经济管理。本科第一学历为本专业,有国外博士教育经历者优先 国外、国内“985”或“211”院校 3 教师  
文法学院
(8人)
研究生 博士 行政管理及相关专业 “985”、“211”院校 2 教师  
研究生 博士 人力资源管理
农林经济管理
“985”、“211”院校 2 教师  
研究生 博士 社会工作、社会学 “985”、“211”院校 1 教师  
研究生 博士 俄语语言文学 外语院校、综合型院校
俄语为全国重点专业
2 教师  
研究生 博士 旅游管理 “985”、“211”院校 1 教师  
理学院
(5人)
研究生 博士 统计、数学或者大数据专业 本科阶段为“985”、“211”院校,硕、博士阶段学校层次不要求 2 教师  
研究生 博士 物理或生物物理 “985”、“211”院校 1 教师  
研究生 博士 化学或化学工程与技术 “985”、“211”院校 2 教师  
马克思主义学院
(5人)
研究生 博士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985”或“211”大学,非“985”“211”大学的重点学科,省重点大学 1 教师  
研究生 博士 中国近代史纲要 “985”或“211”大学,非“985”“211”大学的重点学科,省重点大学 1 教师  
研究生 博士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985”或“211”大学,非“985”“211”大学的重点学科,省重点大学 1 教师  
研究生 博士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985”或“211”大学,非“985”“211”大学的重点学科,省重点大学 1 教师  
研究生 博士 形势与政策 “985”或“211”大学,非“985”“211”大学的重点学科,省重点大学 1 教师  
电信学院(12人) 研究生 博士 科研方向:遥感影像处理;所学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11”或“987”高校博士毕业生或相对应科研院所博士毕业生 2 教师  
研究生 博士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985”、“211”院校 2 教师  
研究生 博士 电气化与自动化 “985”、“211”院校 1 教师  
研究生 博士 软件工程、计算机
及相关专业
“985”、“211”院校 3 教师  
研究生 博士 科研方向:嵌入式或移动互联网产品研发;所学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985”、“211”院校
或相对应科研院所博士毕业生
2 教师  
研究生 博士 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及其相关专业 “985”、“211”院校或重点研究院所 2 教师  
 
联系方式
联系人:宰老师,电话:0451-55190518;刘老师,电话:0451-55190332;
简历接收邮箱:dbnydxrsc@163.com
有意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应聘登记表(见附件)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共发送至简历接收专用邮箱。邮件标题格式统一为:应聘**学院+所学专业+学历学位+毕业院校+本人姓名+科学人才网,如:应聘食品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博士+江南大学+李XX+科学人才网。
附件:东北农业大学应聘登记表.doc
 
附:东北农业大学优秀人才引进暂行办法
为适应高水平农业大学建设需要,积极吸引国内外优秀人才来校工作,不断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提高师资队伍整体水平,促进学校更好更快发展,结合我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特制定本办法。
一、引进优秀人才的范围及条件
(一)第一层次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二)第二层次
“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及其他学术地位水平相当的专家学者。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
(三)第三层次
“龙江学者”特聘教授等各省级同层次优秀人才,以及其他学术地位水平相当的专家学者。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
(四)第四层次
国外高水平大学助教授及以上,或国内我校发展建设急需的优秀人才。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五)第五层次
国外高水平大学,或国内著名大学(科研院所)的优秀博士或博士后。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二、引进优秀人才的待遇
学校全职引进的优秀人才除按所聘岗位享受国家和学校规定的工资、津贴等待遇外,同时享受以下政策:
(一)第一层次人才
本着“一事一议”的原则,根据引进人才的不同情况,与拟引进的人才协商确定科研启动经费、岗位津贴、住房及其他相关事宜。
(二)第二层次人才
1.提供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300万元,人文社科类50万元,配备2名科研助手;
2.提供安家费及购房补贴50万元;
3.可购买校内150平米教职工公寓一套;
4.提供教授二级岗位;
5.可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和个人实际情况在校内安排配偶工作。
(三)第三层次人才
1.提供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100万元,人文社科类30万元,配备1名科研助手;
2.提供安家费及购房补贴30万元;
3.可购买校内150平米教职工公寓一套;
4.提供教授三级以上岗位;
5.可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和个人实际情况在校内安排配偶工作。
(四)第四层次人才
1.提供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50万元,人文社科类10万元;
2.提供安家费及购房补贴20万元;
3.可购买校内110平米以上教职工公寓一套;
4.根据本人情况,聘任相应专业技术岗位。
(五)第五层次人才
1.提供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20万元,人文社科类5万元;
2.提供安家费及购房补贴10万元;
3.业绩突出的优秀人才视具体情况可高聘为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三、引进优秀人才的工作程序
(一)制定引进计划
各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学科(专业)建设需要,制定优秀人才引进计划,报学校人事处。人事处将各单位报送的人才引进计划整理汇总后,报学校审定。
(二)发布招聘信息
学校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发布人才招聘信息,吸引优秀人才。
(三)对引进人才进行评审
1.用人单位(学院)和学校人事处对拟引进对象提供的个人简历、有效证书及能代表其学术水平的有关证明材料等进行初审。
2.用人单位(学院)召开教授委员会会议对拟引进人才进行考核评议,提出拟引进意见,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将有关材料报学校人事处。学校组织相关学科领域的专家对拟引进人才进行评议,形成评议及引进意见,提交校学术委员会审议。
3.人事处将用人单位(学院)、相关学科领域专家及校学术委员会的拟引进意见整理汇总,提交校党委常委会审批。
(四)签订聘用合同
对于确定引进的优秀人才,学校与其签订《东北农业大学聘用合同书》,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四、引进优秀人才的考核
(一)学校全职引进的人才合同服务期最低为5年。签订合同后服务期未满,本人要求调出、辞职、自费出国等,须一次性全额退回其因享受引进人才待遇所获得的安家费及购房补贴,冻结其剩余的科研启动费,随引进人才调入学校的人员一律调出。
(二)坚持引进、使用、考核相结合的原则。人才来校工作后,有关部门根据合同书中约定的内容对引进人才在校工作情况进行追踪考评。对服务期满两年的进行中期考核,学校根据具体考核情况提出聘任意见;对服务期已满的进行聘期考核,考核合格者,学校可以继续聘任,不合格者解除聘任合同。
五、附则
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东北农业大学优秀人才引进工作暂行规定》(东农人字[2011]6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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