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2018年引进博士公告

来源:中国科学人才网      发布时间:2018-01-03      阅读次数:

学院简介
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是一所具有62年办学历史的公办高职学院,花园路校区位于郑州市花园路136号,交通便利、生活设施齐全,航空港校区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梅河东路,毗邻双鹤湖和园博园,占地面积共665亩。学院坚持“质量优先、内涵发展”的战略,按照“突出重点、办出特色、打造品牌”的工作思路,积极推进特色专业建设工程和人才培养质量工程,取得显著成效,人才培养质量赢得了社会各界广泛认可。学院已连续三次荣获“河南省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先后获得“全国水利系统先进集体”、“河南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学院为加快相关专业建设,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2018年面向社会引进博士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1.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
2.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
3.具有博士学位的非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
4.博士研究生。
二、引进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高尚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
2.适应我院专业建设的需要,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有指导专业教学、实习实训的技能,有为学院的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奉献的精神,身体健康。
3.教授年龄不超过50周岁;副教授、非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
三、引进计划

部门 岗位 专业 人数 学历 学位
水利工程系 教学科研岗 水利工程 2名 研究生 博士
桥梁与隧道工程 1名
土木工程系 土木工程 1名
摄影测量 1名
机电与信息工程系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名
软件工程 1名
机械工程 1名
电气工程 1名
经济管理系 会计 1名
环境工程系 环境工程 1名
四、引进人员的待遇
工资、福利、院内津贴按学院和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如下表)
序号 人员层次 工资 博士津贴 科研启动费 安家补助费 其他待遇
1 具有博士学位的正高职称 校内享受不低于三级教授待遇
(不超过5年)
1000元/月 工科40万元
非工科20万元
60万元 给予具有全日制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的配偶安排工作(人事代理)。
2 具有博士学位的副高职称 校内享受四级教授待遇
(不超过5年)
工科30万元
非工科15万元
50万元
3 博士研究生 校内享受七级副教授待遇
(不超过5年)
工科20万元
非工科10万元
40万元
1.受聘5年后,工资按实际聘用的专业技术职务、岗级执行。
2.博士津贴按月发放。
3.科研启动费按学院科研管理项目有关规定执行。若自带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主持人),学院除给予上述科研启动经费外,另根据科研项目的级别分别予以资助。服务期未满离校,则应全额退回科研启动费。
4.安家费一次性发放,服务期(8年)未满离开学校,则全额退回学校。
五、应聘须知
1.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采用面试考核方式,全年实施
2.请应聘人员填写《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应聘登记表》(点击下载),填写后连同个人相关应聘材料直接投递至1633491494@qq.com。邮件标题注明:应聘专业名称+毕业院校+本人姓名+科学人才网。如应聘人员符合用人需求,学院会主动电话联系,约定面试考核时间、地点。
六、联系方式
学院人事处联系、咨询人:史老师、0371—65821289、13838342256,邮箱1633491494@qq.com
刘老师、0371—65821020、13939060163,邮箱jwklgf@126.com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花园路136号 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人事处
邮编:450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