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公开招聘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公告

来源:科学人才网      发布时间:2018-05-17      阅读次数:

一、学校学院简介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创建于1952年10月,是新中国自己创办的第一批航空高等院校之一。1978年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成为全国首批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1996年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2000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研究生院;2011年,成为“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高校。2017年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行列。学校现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2012年1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民航局签署协议共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南航马克思主义学院成立于2015年,其前身是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建校初期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教研室”,60多年来,为南航人才的培养和多科性研究型大学的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 
 
学院现设有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国近现代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五个教研部,建有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心、马克思主义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等研究机构,拥有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学院拥有江苏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基地、共青团中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基地、工信部智库等平台,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2015年被评为江苏省重点学科。 
 
学院拥有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30余人,教师队伍中有教授5人,副教授23人。有国家教学名师1人,江苏省“333工程”和“青蓝工程”培养对象多人。多名教师先后荣获“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高校优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江苏省教学名师”、“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导师”、江苏省中青年学术带头人、航空航天系统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 
 
学院坚持“教学研究型”的发展定位,依托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博士点和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硕士点,深入开展科学研究、课程建设和人才培养,形成思想政治理论课与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双向互动的格局,贡献了一批高水平的教学科研成果。 
 
二、招聘岗位 
 
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 
 
三、招聘范围 
 
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四、招聘条件 
 
报名人员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高等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的基本条件外,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和资格: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具有坚定的马克思主义信仰、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责任感以及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职业道德; 
 
2.应聘者一般应取得国内外知名大学博士学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3年以上高校或科研院所从事相关学科教学研究经历,主持过国家社科基金等国家项目,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相关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知名度; 
 
3.熟悉高等教育规律,具有宽广的学术视野,能够把握相关学科发展趋势,有带领本学科跨越式发展、提升学院办学水平的能力; 
 
4.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5.中共党员。 
 
五、岗位职责 
 
1.全面主持学院的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和行政管理工作,制定落实学院发展战略规划,聘期内显著提升学院办学实力; 
 
2.积极引进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学术带头人和学科带头人,着力培养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优化师资结构,建设一支较高水平的教师队伍; 
 
3.推进学院的学科建设和学术梯队建设,提升学院教师的科研和学科意识,积极争取高水平的学术成果,显著提升学院的学术地位和影响力; 
 
4.加强思政理论课改革建设,全面提升教育教学实效,探索人才培养的新模式,培养具有良好思想政治素质和创新能力的一流人才; 
 
5.加强对外合作与交流,扩大学术影响; 
 
6.其他院长应该完成的职责。 
 
六、聘任期限和待遇 
 
1.每届聘期为四年,其中试用期为一年,聘期内全职在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工作。 
 
2.依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享受相应待遇,或根据聘任者要求,执行协议待遇,具体情况面议。 
 
七、选聘程序 
 
1.报名。应聘者应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院院长应聘申请表》(请点击链接或至南航人事处/高级人才办网站文档下载栏下载),于2018年7月16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面谈等方式报名,对每位应聘者学校将及时启动考评程序。请应聘者提供以下材料: 
 
(1)各类证书复印件:包括学历学位证书、专业职务资格证书、各类获奖证书等; 
 
(2)简历:包括教育经历、工作经历,以及近5年承担的科研项目、发表论文和专著情况; 
 
(3)应聘者希望学校提供的工作、生活条件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资格审查和初选; 
 
3.面试和答辩; 
 
4.确定拟聘人选; 
 
5.公示; 
 
6.履行聘任手续。 
 
参加面试人员的往返交通费及在校住宿费由学校负责支出。 
 
八、联系方式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通讯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御道街29号,210016 
 
1.校人事处/高级人才办 联系人:赵海燕 张丽娜 
 
电话:025-84892461 
 
传真:025-84895923 
 
Email: rencai@nuaa.edu.cn 
 
2.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政办 联系人:曹运星 
 
电话:025-52115201 
 
Email: caoyunxing@nuaa.edu.cn 
 
链接: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8诚聘海内外高层次人才http://rsc.nuaa.edu.cn/Article.asp?id=2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