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女子学院诚聘高层次人才
来源:科学人才网 发布时间:2012-11-15 阅读次数: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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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女子学院,地处山东省省会——泉城济南。已有59年办学历史,其前身是创建于1952年的山东省妇女干部学校,1984开始举办高等学历教育,1996年举办普通高等教育,2010年,经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改制为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学校以实施普通高等教育为主,同时承担成人学历教育、职业资格培训、全省妇女干部培训、全省幼儿骨干教师培训等任务。
学校占地1000余亩,拥有两个校区,老校区位于济南市市中区,新校区坐落在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区。学校现设有外语学院、教育学院、文化艺术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会计学院、旅游学院、社会与法学院、信息技术学院、基础部、继续教育学院、齐鲁国际培训学院、妇女研究所、儿童心理与教育研究所、社区建设与发展研究所、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等教学和科研机构。目前,学校是山东省教师教育培训基地,山东省“十二五”规划“女性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重点研究基地,全国妇联和省妇联妇女研究/培训基地、山东省性别平等研究基地。
学校坚持人才强校和科研强校战略,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在校内津贴分配等方面向教学科研岗位及优秀人才倾斜。在专任教师中设置首席岗、重点岗,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的传帮带作用。积极地、有计划地选送优秀中青年教师到国内外一流大学和研究机构研修交流。通过制订实施系统的科研奖励办法,充分调动和鼓励教学科研人员多出成果,出好成果,全面促进和提高学校的科研水平。
在办学过程中,学校始终遵循“团结、求实、进取、创新”的校训、“严谨治学,言传身教”的教风、“勤学慎思,求真敏行”的学风,继承发扬“自强不息、百折不挠、求实创新、不断攀登”的女院精神,凝练形成了“崇德、至爱、博学、尚美”的校风。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办学特色和办学优势不断强化,人才培养能力不断增强,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现已成为山东省培养女性人才、研究妇女理论、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重要基地,为推动山东经济社会和妇女事业发展做出了贡献。
为适应学校发展需要,现诚聘下列高层次人才。
根据工作需要,山东女子学院校医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师,招聘事宜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择优录用、合同管理。
二、招聘人数
本次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人。
三、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热爱高校卫生事业,有敬业精神和较强的责任心、事业心。
4、工作态度端正,作风严谨,富于团结协作精神。
5、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相关执业资格。
7、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76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岗位设置及岗位要求
工作岗位 |
招聘数量 |
岗位条件 |
医 疗 |
2人(内科1人,外科1人) |
1、临床医学专业毕业,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获得医学硕士以上学位。 2、地方二级以上医院2年以上临床工作经历。 3、内科医师要求心血管、消化或呼吸专业,外科医师要求普外科专业,全科医学医师优先。 4、年龄要求35岁以下。 |
五、聘用管理及待遇
被聘用人员报酬、待遇和管理等方面,参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六、招聘工作程序
1、报名方式: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山东女子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连同个人详细简历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报名专用电子信箱,电子邮件的主题词格式为“姓名,学历、学位,应聘的专业岗位”(如:王华,研究生、硕士、内科)。报名专用电子信箱:nvziweisheng@163.com。 报名时间:2012年11月15日至12月10日。
2、资格审查
网上初审。学校在报名期间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在2个工作日内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给予回复。报名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应及时登陆个人邮箱和学院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现场审核。时间为2012年12月11日8:30-16:30,地点为山东女子学院校医院。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需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进行资格复审及办理笔试手续。相关证明材料包括:(1)国家承认的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含所在院系盖章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另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证明材料),并能够正常毕业;(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4)有本人签名的《山东女子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
3、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掌握的基本知识和能力素质。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分为答辩和技能操作两部分,时间2小时,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基本技能。
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40%、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
4、确定拟聘人选,报学校党委会。
5、在省千佛山医院进行体检。对放弃考核体检资格或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6、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济南长清大学科技园大学路2399号 山东女子学院人事处
邮 编:250300
人事处联系电话:0531-86526032 联系人:杨老师
校医院联系电话:0531-86526050联系人:李老师
山东女子学院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五日
序号 |
分类 |
需求层次 |
备 注 |
1 |
外语类 |
博士; |
英语、日语、韩语、俄语、 |
2 |
教育学类 |
博士; |
学前教育等 |
3 |
艺术学类 |
博士; |
装潢艺术设计、视觉传达、环境艺术设计、计算机与绘画(动画方向)、广告摄影、舞台影视化妆、形象设计等 |
4 |
经济学类 |
博士; |
国际贸易等 |
5 |
管理学类 |
博士; |
工商管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旅游管理、会计学等 |
6 |
理工类 |
博士; |
数学、物理、电子信息、数字媒体、软件工程、信息管理等 |
7 |
文学类 |
博士; |
广播电视新闻学等 |
同时欢迎其他具有高水平学术成果,获得过省级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奖的高层次人才与我校联系。
1、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教书育人、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
2、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职称和专业要求,学历起点须为全日制本科。
3、具备所从事专业岗位要求的教学、科研能力和水平。
学校“人才引进与培养领导工作小组”将视应聘人才的专业、科研等情况,提供房源,给予相应数额的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
有意应聘者请填写《应聘山东女子学院报名登记表》(附件下载)连同个人详细简历(含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主要学术成果、承担课题及获奖情况、联系地址、电话等内容)函寄或E-mail联系。
学校地址:
市中校区:中国山东济南市玉函路45号 邮编:250002
长清校区:中国山东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大学路2399号 邮编:250300
信件请寄至:济南市玉函路45号山东女子学院人事处 收 邮编:250002
(我校将妥善处理您的简历并对您的应聘信息保密)
电子信箱:nvyuanzhaopin@163.com
联系电话:0531-86526032
联系人: 王老师
山东女子学院
2011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