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2018师资招聘计划

来源:科学人才网      发布时间:2018-03-15      阅读次数:

一、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概况
山东师范大学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泉城济南,1950年建校。1981年3月,学校被确定为省属重点高等学校。2012年11月,学校被确定为山东省首批重点建设应用基础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2014年3月,学校被批准为山东省和教育部共建高校。
山东师范大学法学专业始办于1994年,2011年3月独立设置法学院。2003年开始招收法学专业研究生,2010年获批法学专业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目前在法律史、宪法行政法、民商法、环境法、诉讼法等五个学位点招收硕士研究生生;2014年获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现有在校本科生1100余人,硕士生100余人。
法学院现有教职工44人,专任教师34人,教师博士化率约80%,师资主要来源于国内985、211名校。我院程汉大教授是全国知名的法律史学专家,中青年教师中先后有2人荣获山东省十大中青年法学家称号,有1人获聘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7人获聘山东省委、省政府法律专家库成员。
作为位于省会城市的山东省法制建设的重要智库,2005年山东省科技厅在我校设置“知识产权研究与培训中心”;2015年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在我校设置“地方立法研究与培训基地”,建设有法律教学实验实训中心等9个省级、校级和院级研究机构。与美国圣玛丽大学法学院等海外高校建立有联合培养机制,鼓励师生参与联合培养计划。
2018年,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面向海内外杰出法律人招纳贤才。
二、博士师资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 专业方向 学位要求 招聘人数 教学科研能力要求
教学
科研
岗位
刑法学 博士 2 有突出的科研潜力;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能承担专业课程教学;博士研究生招聘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5周岁。
国际法学 博士 1
法理学 博士 1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博士 1
民商法学(知识产权) 博士 1
三、招聘博士师资的待遇
1.学校为招聘的博士毕业生提供为期1年的单间周转房租住,给予每人购房补贴10万元,进入学校博士后流动站的给予科研启动费(理科4万元、文科2万元)。对于世界前百名高校或专业前百名学科的海外优秀博士毕业生,购房补贴提高至20—30万元;对于文科全国学科专业排名前三位的高校优秀博士毕业生,购房补贴提高至15万元;并为以上两类人员每人提供科研启动费理科10万元、文科5万元。以上待遇按照学校发放办法,经考核合格后全额发放,其他待遇按照国家、省、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2.学校的优质基础教育资源(山东师范大学附属高中、初中、小学等)为子女成长提供良好就学环境。
3.学校在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岗位聘任、访学进修、学科带头人培养等方面努力搭建人才成长平台。
四、其他事项
1.试讲人员须面向本科生的试讲课程(30分钟)一次。
2.有意者请将个人简历、代表性学术成果(扫描版)打包成压缩文件以“姓名+2018年教师应聘+应聘专业”格式命名,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姜颖昌
联系电话:0531-89611070
Email:jyc@sdnu.edu.cn,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博士后+本人姓名+科学人才网
通信地址: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1号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邮编:250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