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2018年12月公开招聘3名综合写作人员公告

来源:科学人才网      发布时间:2018-12-19      阅读次数:

现将我院公开招聘综合写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情况
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前身系山西省汾阳高级护理学校,由美国基督教华北公理会于1923年创办。学院坐落于素有“秦晋旱码头”之称的千年古城汾阳市,占地面积33.8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4.68万平方米。现有12个学科招收硕士研究生、8个本科专业、4个专科专业,其中护理学是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省级品牌专业和重点扶持学科;医学检验技术专业是省级特色专业,与天津医科大学检验学院、深圳华大基因研究院等合作办学。学院现有专任教师488人(含附属医院),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199人,博士、硕士241人,山西省教学名师6人,硕士生导师29人。学院面向全国26省市招生,现有在校生近9000人,建校以来培养了以“南丁格尔奖”获得者王桂英、杨辉等为代表的3.2万余名优秀人才。从1997年起连续22年获得新加坡全额奖学金留学生项目,已输送留学生596名。学院与中国社会福利与养老服务协会签订合作框架协议,是全国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实训基地。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学校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5.坚持突出重点、突出高端、优中选优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拟公开招聘综合写作人员3名,具体招聘岗位、学历学位等要求如下:

岗位 人数 学历学位要求 专业要求 备注
机关 3 本科学士及以上 不限  
四、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学历学位等要求的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毕业生。
五、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善于学习,热爱写作,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身心健康。
4.具备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年龄要求(不超过35周岁(198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5.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学生、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月2日到5日。
2.报名地点: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人事处(养正楼A811)。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提交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本人1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
(4)本人学习及工作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文学作品等。
(二)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公室组织对应聘者的招聘条件逐项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要责任明确到人,严格执行二次审查办法。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
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将通过学校网站公布报名资格审查结果,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时间、所学专业等。
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拟招聘人数须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拟招聘数,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停止招聘,并在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校园网发布变更公告,同时负责告知报名人员。
(三)招聘考试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采取百分制形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和笔试相关事宜在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网站公布。
(1)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主要包括公文写作、申论、政治理论、党建知识、高等教育法律法规和科技人文知识等。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考试内容不指定统一教材。
(2)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考试全程监控录像。
(3)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时长为3小时。
(4)笔试结束7日内,在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公布期不少于5天。
(5)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达1:3比例的按实际人员确定面试人选。并在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网站公布参加面试人员的名单,公告面试时间、地点、内容、方法及要求等。
(1)面试由5至7名专家组成。
(2)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时间控制在15-2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参加面试人员凭准考证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全程监控录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内容。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业务能力,包括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潜能、应变能力等。
(5)面试结束后1日内,将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顺序,在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网站公示5天。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体检与考察由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组织实施。
体检在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结论不合格需复检的,经学校同意后,在另一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医院复检。遇有疑难问题,需要组织会诊时,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结论。对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强化考察环节,严格把关,考察应深入细致,对被考察对象全面了解,防止考察失察、失真。学院成立考察小组,实地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国内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其他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
在体检、考察环节因个人主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岗位空缺可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由学校招聘领导组研究提出拟聘人员名单,经党委会议通过后,在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手续。
(六)试用期
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属于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的,学院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档案存放于人社部门人才市场,予以正式录用;属于本科学士学历学位人员的,按劳务派遣相关规定办理手续,予以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七、待遇
1.本次招聘人员一律不纳入学院正式编制;
2.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参照国家规定的在编同类人员待遇执行;
3.本科学士学历学位人员待遇为:基本工资3800元/月、校内绩效1000元/月;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
八、招聘工作纪律
1.建立舆情监测报告制度,强化应急处理。切实履行好整个招聘全程工作的主体责任,制定工作预案,及时处置公开招聘工作过程中的各类常规问题或突发事件,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报告。
2.严格落实公开制度,构建全程公开机制。为进一步提升公开招聘的公信力,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公示信息参照《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拟聘人员公示(样式)在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布,确保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3.严格落实回避制度。要认真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在公开发布的招聘信息中,要明确有关人员回避的要求。对违反回避规定的要及时予以纠正。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4.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向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投诉、举报。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九、招聘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在学院党委、行政指导、监督下进行,成立由学院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监督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组设在纪检监察室,负责对招聘工作过程、环节进行监督。学院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要落实主体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审核把关。学院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监督组及参与人员要严格规程,严肃认真,严肃纪律。
十、咨询监督
联系人:侯老师
咨询电话:0358—2100673。
 监督电话:0358—2100680。
咨询时间:8:00—12:00,14:30—18:00。
网址:http://www.sxmufy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