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4名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科学人才网      发布时间:2018-09-25      阅读次数:

根据工作需要,文山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2018年拟面向社会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并完全符合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方式
坚持以人为本,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招聘部门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岗位、学历、专业及人数

招聘部门 岗位 人数 学历 专业 其他条件
马克思主义学院 教学 4 硕士及以上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哲学
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中共党史
中共党员
合计 4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任职资格和技能要求。
(五)年龄要求:硕士学历学位人员年龄在35周岁(1983年9月以后出生)以下;博士学历学位人员年龄在45周岁(1973年9月以后出生)以下。有特殊专长、业绩突出者,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人员。
五、待遇
1.档案工资:硕士按编内同类人员工资标准的90%兑现;博士按编内同类人员兑现待遇。
2.奖励性绩效工资:教学岗位绩效(课薪)在完成基本工作量以后按编内同类人员同等标准兑现。
3.试用期3个月,期满经考核可聘用的,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六、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18日0:00-9月24日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下载并填写《文山学院合同制工作人员应聘登记表》,将《文山学院合同制工作人员应聘登记表》电子版及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件、证书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按要求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复审。报名邮箱:996637833@qq.com
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876-2152053
3.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实际情况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2)招聘专业请参阅2018国家公务员考试专业指导目录。
(4)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提交相关电子材料时,所有电子版材料应当放入一个文件夹,文件夹以“考生姓名+应聘岗位”命名,邮件主题为“2018年合同制招聘+考生姓名+应聘岗位 ”。提交报名资料前认真核对,不要重复提交报名材料。
4.资格审查
由文山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初审结果于2018年9月25-26日进行公布。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在参加考核前提交相应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方可参加用人部门的考核。资格复审与领取准考证时间同步。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应于2018年9月27日上午8:30至下午5:30到文山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进行资格复审(文贤楼5-06)。
七、考核方式及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通过者,直接参加用人部门的考核。
考核时间:2018年9月28日。
考核地点:资格复审后具体确定。
考核的内容、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考核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专业知识,以及语言表达、分析判断、解决问题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考核成绩于2018年9月29日公布。
考核成绩未达到70分的为不合格,不予录用。
八、考察
根据考核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名单,按照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及内容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程序。
九、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提供县级以上医院体检报告,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十、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经学校党委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文山学院公示栏内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聘用。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本岗位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并在报批时附情况说明: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自动放弃聘用的(需提交本人亲笔签名并按捺手印的书面情况说明);
4.公示期满7个工作日内,依据本人预留的联系方式联系不上本人的;
5.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6.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十一、聘用
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个人人事档案调入学校人事部门并签订劳动合同,正式聘用。
十二、重要提示
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果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两者不一致,报考人员将被视为违反了诚信承诺,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将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十三、纪律监督及相关要求
应聘者提供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对违反纪律的应聘者,视情节轻重,可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其他情况,应当回避。如有违反招聘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拟聘用人员报到时必须提供与应聘岗位要求相符的毕业证、学位证、与岗位要求相符的其它证书原件,毕业证的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一致。
联系部门:文山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电话:0876—2152053
纪检部门:文山学院纪监审处电话:0876-2666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