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8月公开招聘3名专职辅导员公告

来源:中国科学人才网      发布时间:2015-08-06      阅读次数: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宁波市教育局同意,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辅导员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从事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由宁波市人民政府举办和管理,为浙江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学院现有在校生1万余人,教职工六百余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180余人,双师素质教师290余人。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
岗位
岗位
类别
人数 岗位
职责
招聘专业
及学历(学位)要求
招聘
范围
其他资格条件
男辅导员 管理 2 承担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事务管理工作,需入住男生学生公寓 专业不限;
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其中有三年及以上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的,学历、学位可放宽至本科、硕士及以上)。
面向
全国
1、男性;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年龄35周岁以下。
女辅导员 1 承担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事务管理工作,需入住女生学生公寓 1、女性;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年龄35周岁以下。
 
备注:学历学位、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取得时间和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属于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的,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程序
1、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报名方式
时间:2015年8月3日9时—2015年8月10日16时
网址:宁波人才网(http://www.nbrc.com.cn
报考者选择进入“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网上报名”,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不如实填写的,取消报名资格),逾期则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另须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照),照片在30K以内,不大于160×200像素,不小于80×120像素。
2、资格初审
时间:2015年8月11日—2015年8月14日
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期间,报名系统不再对报考人员开放。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3、网上缴费
时间:2015年8月17日9时—2015年8月19日16时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宁波人才网首页“考试报名”查询初审结果。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注:缴费确认完成才算报名成功)。笔试考务费标准:40元/科(浙财综字〔2007〕7号)。
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缴费确认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4、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5年8月26日9时—2015年8月28日16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首页“考试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笔试内容为《高等教育学》、《大学心理学》、《高校教师伦理学》、《高等教育法规》和高校辅导员相关专业知识。
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15年8月29日9:00-11:00,具体地点和考试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内在学院网站公布(http://www.zjff.net)。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者须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属于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的凭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劳动合同(或养老保险交费凭据)和学校出具的辅导员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并附复印件。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作自动放弃;资格审查未通过或自动放弃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替补。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空缺不替补。
4、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之和,总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考生可在面试后3个工作日登陆学院网站查看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4-86329800,联系人:冯老师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6329805。
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