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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承德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2022年公开选聘59名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22-11-30 截止时间:详见正文 发布来源:科学人才网
所属省份:河北 工作地点:承德市 招聘人数:若干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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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承德市事业单位选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暂行办法》,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需要,经市卫健委研究,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决定面向社会选聘高学历及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59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名额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名、市中心医院21名、市中医院18名、市第三医院8名、市口腔医院3名、市妇幼保健院1名、市儿童医院5名。各单位选聘的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2022年承德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至35周岁(19861128日至20041127日期间出生,其他年龄区间计算按此类推);正高级职称年龄至45周岁。特殊岗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年龄适当放宽;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3.热爱卫生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22年承德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岗位设置条件中有规定工作经历须出具工作经历证明(需提供相关医院工作经历证明、工资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工作单位需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历计算方法以公告发布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累计为1年。岗位条件中设置专业方向的,证件审核阶段须由学校提供相关证明,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定;

7.本次选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选聘“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范围为: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2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年、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8.凡涉及到年龄、工作时间及学历等需要进一步确定时间的,具体时间计算日期均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现役军人;

4.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承德市辖范围内在职在编(或控制数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选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选聘采取面试答辩、专业技能测评、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监督指导下,由市卫健委统一组织实施。

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212128:30122017:00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对照岗位条件,将报名所需的相关证件资料原件拍照或扫描,电子版压缩打包(压缩文件务必以姓名+报考岗位名称+岗位代码的格式命名,照片清晰)发送至邮箱(cdwjw2152671@126.com)或将所需材料原件、复印件报送至市卫健委人事科。

3.报名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

1)《2022年承德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本人签名后的原件或扫描件,按照表格内容规范填写,上传的电子照片要求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

2)《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名后的原件或扫描件;

3)有效居民身份证(二代)正反面扫描件;

4)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扫描件;

5)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PDF格式);

6)执业资格证扫描件;

7)取得职称资格证的,须提供资格证原件扫描件;

8)报名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的扫描件。

4.考生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2022122017:00前,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上传报名资料或报送至市卫健委人事科,规定日期前未将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或报送至市卫健委人事科的一律不予受理。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安排网站另行发布通知。

2.资格审核须携带本人报名信息表、诚信考试承诺书、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身份证、执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有关证明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彩色小2寸照片3张。

3.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证件审核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面试以现场答辩方式进行,总分100分。面试结束后即时公布面试成绩。

1.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2.《面试通知单》。面试前在承德市卫健委网站对外公布《面试通知单》领取通知,考生按规定时间地点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地点、组别、时间安排及有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考生分组。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一般分在同一个面试组和面试场次。每组面试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考生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为确保选聘质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及时在承德市卫健委门户网站公布进入体检考生名单。公布内容为面试成绩、岗位名次、参加体检要求等。按照选聘计划,依据各岗位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报名人数与选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通过网站对外公示。

比例内末位考生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优先进入体检考生:符合岗位设置中优先条件者;取得岗位执业资格证书者;学历(学位)较高者(如果学历、学位相同,按照全日制学历、毕业院校“985”、“211”优先确定);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核,由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

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其选聘资格,按选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并列时,按优先进入体检顺序确定递补人员,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

(五)考核

体检结束后,要对体检合格的考生参照《河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考核。主要考核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六)公示

考核合格人员作为拟聘人选在承德市卫健委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举报违规违纪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对考核不符合要求或公示期间被举报查实以及自动放弃考核的考生取消其选聘资格,将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并列时,按优先进入体检顺序确定递补人员,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核。

(七)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连同个人档案、毕业证书、体检表、考核材料等,报市招聘办审批备案。

2.经审批后,拟聘用人员要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报到,对无故不报到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用人单位同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为新聘人员办理就业、工资等相关手续。被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予以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八)其他要求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名资格;凡考生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核、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均视为自动放弃选聘资格。整个选聘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取消选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本次考试违纪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相关要求处理。

五、考生疫情防控工作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各环节工作。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报名网站发布相关信息,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考生在所有环节,要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服从现场管理,接受健康码、行程卡查验及体温测量等。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六、信息发布和有关说明

1.以下网址为本次公开选聘工作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承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s://wjw.chengde.gov.cn/

2.咨询电话:0314-2157312

3.监督电话:0314-2073360

20221127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jw.chengde.gov.cn/art/2022/11/27/art_2807_9005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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