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若干人|博士研究生学历|2026-05-12 发布
基本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附件1、2、3)。其中,应聘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和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名岗位的 学历学位 和 专业条件要求 分别相符。
特别提示:不符条件者,请勿报名,否则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