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学院

嘉兴学院2018年度专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一、学院简介

嘉兴学院是2000年3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实行“省市共建共管,以省为主”的管理体制。学校办学所在地嘉兴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是江南文化发源地,也是中国共产党的诞生地,地处东南沿海、长三角中心腹地,东接上海、北邻苏州、西连杭州、南濒杭州湾,交通便捷、经济繁荣、社会和谐。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16000余人(不含独立学院),现有教职工1800余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教师560余人,正高职称教师130余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450余人。学校有双聘院士1人,国家“千人计划”专家1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人员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人员1人,省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省“钱江高级人才”特聘教授4人,省“千人计划”专家2人。学校设有52个本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9大学科门类。

按照“重点突破、内涵提升、人才优先、协同创新”核心战略,不断提升综合实力,服务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努力建设成为一所“有特色、善创新、高水平”的地方应用型大学。热枕欢迎海内外广大有志于高等教育事业的有学之士加盟,共创嘉兴学院的美好明天。

二、引进对象

根据我校建设发展要求,引进人才(含海外高层次人才)可根据其学术水平参照以下层次划分。

个人岗位

(一)第一层次(A类)

两院院士、国家“万人计划”和“千人计划”入选者、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才、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负责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级教学名师及相当于以上层次的人才,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

(二)第二层次(B类)

B1类:浙江省“万人计划”和“千人计划”人选者、“钱江学者”特聘教授、“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和第一层次培养人选、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及相当于以上层次的人才,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B2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博士学位,原则上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研究生导师,对学科建设有创新性构想,在学术研究方面在省内有较大影响。近五年,理工医类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以上,且以第一作者发表一级期刊以上论文、SCI三区以上论文或专著共计8篇(部)以上;人文社科类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以上,且以第一作者发表一级期刊以上论文、SCI\SSCI三区以上论文或专著共计5篇(部)以上;或具有省级重要人才称号;或以第一完成人获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1项以上人才及相当于以上层次的人才。

2、具有博士学位,有国内外著名大学的学历背景,有4年以上海(境)外知名研究机构或企业从事前沿科学研究的经历。近五年,取得洪堡基金等有影响的国外人才资助计划;理工医类以第一作者发表SCI二区以上论文或专著共计6篇(部)以上;人文社科类以第一作者发表SCI\SSCI二区以上论文或专著共计4篇(部)以上人才及相当于以上层次的人才。

3、原则上具有硕士学位及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有创新创业经验。近五年,主持省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或行业内重大影响项目,理工医类累计主持横向课题经费300万元以上或第一发明人获授权发明专利5项以上,在成果转化、技术推广和社会服务方面具有突出能力,使企业产生较大经济效益;人文社科类累计主持由政府部门委托的横向课题经费100万以上或政策咨询报告获得副省级以上领导批示且被省级以上党委政府部门采纳或推广运用的人才及相当于以上层次的人才。

以上人才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业绩特别突出的年龄可适当放宽。外国语言文学、艺术类、体育类及紧缺学科专业人才引进条件可适当降低。

3、第三层次(C类)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博士学位,原则上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五年,理工医类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或省部级科研项目2项以上,且以第一作者发表一级期刊以上论文、SCI三区以上论文或专著共计5篇(部)以上;人文社科类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或省部级科研项目2项以上,且以第一作者发表一级期刊以上论文、SCI\SSCI三区以上论文或专著共计3篇(部)以上;或具有省级人才称号;或以第一完成人获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1项(或一等奖前3)以上人才及相当于以上层次的人才。

2、具有博士学位,有2年以上海(境)外学习和研究经历。近五年,理工医类以第一作者发表SCI二区以上论文或专著共计4篇(部)以上;人文社科类以第一作者发表SCI\SSCI三区以上论文或专著共计3篇(部)以上人才及相当于以上层次的人才。

3、原则上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有创新创业经验。近五年,主持省级以上科研项目或行业内有影响项目,理工医类累计主持横向课题经费200万元以上或第一发明人获授权发明专利3项以上,在成果转化、技术推广和社会服务方面具有突出能力,使企业产生较大经济效益;人文社科类累计主持由政府部门委托的横向课题经费70万以上或政策咨询报告获得市厅级主要领导批示且被市厅级以上党委政府部门采纳或推广运用的人才及相当于以上层次的人才。

以上人才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外国语言文学、艺术类、体育类及紧缺学科专业人才引进条件可适当降低。

4、第四层次(D类)

具有博士学位,学术造诣较深,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较重要成就。近五年,理工医类以第一作者发表一级期刊以上论文或SCI三区以上论文3篇以上;人文社科类以第一作者发表一级期刊以上论文、SCI\SSCI四区以上论文或《人大复印资料》收录论文2篇或CSSCI论文4篇以上及相当于以上层次的人才。

以上人才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海归博士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外国语言文学、艺术类、体育类及紧缺学科专业人才引进条件可适当降低。

5、第五层次(E类)

具有博士学位,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发表过较高水平的科研论文,具备教学和科研的发展潜质。年龄一般要求40周岁以下,具有海外经历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除以上五个引进层次外,特别需要的学科专业可引进硕士,要求在国家核心期刊或海外期刊上发表过科研论文,具备教学和科研的发展潜质,有实务或工程经验的优先,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

期刊及相关成果认定参照《嘉兴学院第六轮专业技术岗位科研工作量和业绩点核定管理办法》、《嘉兴学院理工类国内学术期刊名录》(2017版)、《嘉兴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期刊名录》(2017版)执行。

团队岗位

团队岗位类别(F类)包括创新团队和创业团队。

1、创新团队(F1类)

创新团队在相关学科具有良好的工作基础,团队负责人和核心成员在国内外高校、研究机构或项目稳定合作3年以上,已取得突出学术成绩或具有明显的创新潜力,团队成员具有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团队负责人达到B1类层次,团队核心成员基本达到B2类层次。

2、创业团队(F2类)

创业团队掌握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具有高成长性项目,团队带头人和核心成员在国内外科研机构、企业或项目稳定合作3年以上,在成果转化、技术推广和社会服务方面有成功经历或具有较明显的创业潜力,团队成员具有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团队负责人达到B1类层次,团队核心成员基本达到B2层次。

三、引进待遇

人才层次 购房补贴 安家费 薪资待遇 学科团队建设费及科研启动费 备注
文科 理科 工科、医科
A类 面议 面议  年薪制或岗位津贴25-35万,年收入50万以上 面议 面议 面议  
B1类 120-150万 15万 年薪制或岗位津贴20-25万,年收入45万以上 30-50万 40-60万 50-100万  
B2类 80-100万 10万 年薪制或岗位津贴18-20万,年收入30万以上 30万 40万 50万  
C类 55-60万 8万  按学校规定,年收入20万以上 6万 8万 10万  
D类 45-50万 5万 按学校规定,年收入15万以上 4万 6万 8万 紧缺专业房补上浮5万
E类 30-35万 3万 按学校规定,年收入15万以上 2万 3万 4万
其他说明: 1、师范学院和应用技术学院(工作地点在平湖)引进待遇,购房补贴上浮10万,博士及高级职称者可落户嘉兴; 2、服务期一般为5—10年,首轮聘期一般为3年; 3、岗位津贴指除基本工资、博士津贴、科研奖励、年终绩效奖励等之外的校内岗位津贴,博士津贴每月1000元; 4、购房补贴的发放视购房情况一年内给予全额借支,服务期满后转为购房补贴; 5、夫妻双方均属引进对象的,就高享受一方的全额购房补贴,另一方享受相应引进层次20%的购房补贴和全额的科研启动经费; 6、引进人才待遇中涉及个人所得税,均由引进人才本人依法交纳; 7、引进人才达到D类及以上层次的配偶需学校安排工作的视情况而定; 8、为引进人才提供的过渡房或租房补贴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招聘计划

1、重点人才引进计划(10人)

 A类、B1类:重点面向省级一流学科及平台,包括应用经济学(商学院)、数学(数理与信息工程学院)、临床医学(医学院)、机械工程(机电工程学院)、纺织科学与工程(材料与纺织工程学院)、化学(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红船精神研究中心)。

B2类:面向全校所有学科专业。

2、专任教师(博士105人)

编号 部门 人数 学历学位 专业/学科 紧缺专业
1 商学院 16 博士 会计学、财务管理、工商管理、市场营销、金融学、人力资源管理、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信息管理与电子商务、国际经济与贸易等相关专业 会计学
2 数理与信息工程学院 12 博士 金融数学、大数据技术、随机分析、偏微分方程、动力系统、数学建模优化等相关专业;数理统计、经济统计、应用统计学和·数量经济等相关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理论物理相关专业 大数据
3 文法学院 9 博士 法学、中国语言文学、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
4 外国语学院 4 博士 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翻译学、日语 日语
5 医学院 10 博士 药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护理学 临床医学
6 机电工程学院 7 博士 电气工程、车辆工程、机器人工程、电子信息 电气工程
7 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 8 博士 化学、化学工程与技术、环境工程、制药工程、生物工程相关专业  
8 材料与纺织工程学院 5 博士 纺织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轻化工程及其相关专业  
9 建筑工程学院 8 博士 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工程管理、土木工程、建筑学 建筑学
10 设计学院 3 博士 服装设计与工程、工业设计、环境园艺学 设计学
11 师范学院 4 博士 学前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论  
12 应用技术学院 5 博士 物流管理、会计、数字媒体艺术(影视制作、动画设计)、服装设计、英语等相关专业 物流管理
13 马克思主义学院 2 博士 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14 红船精神研究中心 2 博士 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共党史党建、红色文化研究  
15 创业学院 1 博士 创业管理、工商管理等相关专业,有创业实践经验可优先考虑  
16 绿色生态与低碳能源技术中心 6 博士 化学工程、工业催化、材料科学与工程、物理化学、分析化学、环境工程、生态学及生物材料化工等相关专业  
17 中澳先进材料与制造研究院 3 博士 能源材料、高分子化学与物理及相关专业、建筑材料及其相关专业  
18 特殊人才 15   学校自主认定 具有高级职称优先

3、专任教师(硕士6人)

编号 部门 人数 学历学位 专业/学科 备注
1 商学院 1 硕士 会计学 要求具有职业资格证书或具有实务经验
2 医学院 1 硕士 临床医学、护理学 有临床经验优先
3 设计学院 2 硕士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艺术与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  
4 应用技术学院 1 硕士 会计、数字媒体艺术(影视制作、动画设计)相关专业  
5 体军部 1 硕士 冰球、高尔夫、棒球等  

五、引进程序

1、申请。应聘者从人事处网页“资料下载”栏下载《嘉兴学院公开招聘直接考核录用人员审批表》,并填写相关信息,应聘者对表格信息真实性负责。

2、基层学术组织考核与评价。教学单位基层学术组织对应聘者进行考核与评价,考核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至少3人应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除专职研究岗位外,考核一般需经过试讲环节。考核结束后,考核组对应聘者的教学科研工作能力等提出评价意见和初步引进意见,同时,用人单位党组织需对引进人才的政治思想素质及品行等进行考察。D类以上层次引进人才需教学单位提供学术委员会引进意见或校外专家(3人以上)学术评价意见。

3、教学单位意见。教学单位根据基层学术组织及学术委员会的意见,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后,确定引进人才名单及引进层次,由教学单位领导签署引进意见后,连同引进人才简历报送人事处;安排配偶工作的同时附配偶简历。

4、人事处及学校人才工作专门委员会意见。人事处审核和汇总引进人才材料,其中,C类以上层次引进人才及科研团队的引进提交校人才工作专门委员会研究讨论并形成引进建议意见。人事处及校人才工作专门委员会引进建议意见报校长办公会议审定。

紧急特需的人才可不经过学校人才工作专门委员会审议,直接由“人才引进快速决策小组”会议审议引进层次、引进待遇、配偶工作安排等,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包括校级领导和相关学科带头人(或相关学院领导),校长任组长。紧急特需人才职务晋升按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执行。

5、校长办公会议审定。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引进人才的引进层次、引进待遇、职务聘任、配偶工作安排等。

6、手续办理。

政审:引进人才政审由引进人才原工作单位或原培养单位的基层党组织对其政治思想素质、工作表现进行鉴定。

体检:引进人才到指定医院体检。

公示:体检合格名单在校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签约:公示无异议的,报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审批通过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六、职务评聘与工资待遇

(一)职务评聘

引进人才如具有相应的副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经人事处审核后报学校校长办公会议,校长办公会议确定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与否。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引进人才,由学校人才工作专门委员会提出聘任建议意见后报学校校长办公会议,校长办公会议确定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与否。

引进人才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业绩条件一般应达到学校当年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

(二)工资待遇

引进人员在当月15日前正式报到,当月国家(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发放;如在当月16日后报到,当月国家(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减半发放,校内岗位津贴由各学院依据学校及学院的相关办法发放。

七、联系方式

部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投递邮箱
1 商学院 沈老师 0573-83643493
sxyrc@mail.zjxu.edu.cn
2 数理与信息工程学院 胡老师 0573-83640102
sxxy@mail.zjxu.edu.cn
3 文法学院 余老师 0573-83642318
wfxyrc@mail.zjxu.edu.cn
4 外国语学院 莫老师 0573-83642128
wgyxyrc@mail.zjxu.edu.cn
5 医学院 谢老师 0573-83643808
yxyrc@mail.zjxu.edu.cn
6 机电工程学院 蔡老师 0573-83647564
jdxyrc@mail.zjxu.edu.cn
7 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 龚老师 0573-83641918
shxyrc@mail.zjxu.edu.cn
8 材料与纺织工程学院 张老师 0573-83643022
cfxyrc@mail.zjxu.edu.cn
9 建筑工程学院 肖老师 0573-83643497
jzxyrc@mail.zjxu.edu.cn
10 设计学院 邱老师 0573-83640755
sjxyrc@mail.zjxu.edu.cn
11 师范学院 叶老师 0573-85235590
zjphyp@126.com
12 应用技术学院 陈老师 0573-85235589
yyjsxyrc@mail.zjxu.edu.cn
13 马克思主义学院 余老师 0573-83642646
szbrc@mail.zjxu.edu.cn
14 体育与军训部 唐老师 0573-83642438
jxxytjb@126.com
15 红船精神研究中心 冯老师 0573-83640385
382295245@qq.com
16 创业学院 陈老师 0573-83640371
94030505@qq.com
17 中澳先进材料与制造研究院 徐老师 0573-83640050
zhiguang.xu@mail.zjxu.edu.cn

人事处联系人:沈老师  钱老师

联系电话:0573-83641212

邮箱:jxxyrsc@mail.zjxu.edu.cn(投递简历邮件标题:应聘**岗位+姓名+学历+专业+中国科学人才网)

嘉兴学院人事处

 2018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