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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国有资本研究院有限公司2023年招聘1名工作人员公告(TS2023122102ZP0000)

来 源:科学人才网
发布时间:2023-12-26
 宁波通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经市政府授权由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能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注册资本200亿元,集团主体获AAA信用评级。集团主要配合市国资委完善监管体制和转变监管方式,重点投资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未来产业,加强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推动产业链、创新链、资本链深度融合,为宁波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宁波国有资本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研究院”)是为更好推动全市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实施意见》落实落地,切实增强对全市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的智力支撑,在市国资委的领导支持下,由宁波通商控股集团组建运营的专业智库。研究院将以服务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为宗旨,聚焦国资国企产业投资发展,打造产业研究、投资研究、政策研究、品牌建设四大板块,培育产业发展政策研究、产业投融资决策支持、企业管理战略咨询等三大平台,努力建成省内一流、长三角知名的专业智库。

因研究院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副院长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对象基本要求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二)具备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且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专业、工作经历、职业(执业)资格要求;

(三)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职业资格取得时间统一截至2023年12月;

(四)毕业于“双一流”高校、US/QS世界排名前100位大学优先;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招聘岗位、人数、学历学位及资格条件

 

岗位

职责

要求

副院长

1、协助院长推进落实国资研究院总体发展规划,统筹安排落实年度、季度计划;

2、根据研究院总体战略发展规划,负责建立健全研究院日常经营管理制度及工作机制;

3、负责牵头组织开展各项研究工作,协调市国资委、通商控股集团及其他相关企业委托课题或咨询等任务,协助组建专家委员会和顾问委员会,并组织开展课题研究、咨询指导等;

4、建立健全研究成果宣传机制及渠道,推动研究成果的实践应用,扩大宁波国资国企影响力,塑造研究院品牌;

5、协助搭建国资国企学术研讨和交流合作平台,与政府、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建立良好关系,拓展优质战略资源;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年龄不超过45岁,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职称,并有8年以上企业、研究院所、决策咨询机构等相关经营、研究管理经验的,年龄可放宽至50岁)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在大中型企业(参照统计局大中型企业标准)有中层副职任职资格;

②在国有企事业单位、机关单位有相当于副处级以上任职经历;

3、具有政府研究机构、国有和民营智库、咨询机构和大型民企任职经历;

4、具有前瞻性思维和高度政策敏感性,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文字表达能力、联络沟通能力和相关研究机构管理经验,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8日-2024年01月04日

2、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写《宁波国有资本研究院有限公司招聘报名表》(见附件),发送至邮箱:nbtskg_hr@nbtsg.cn,邮件主题为:姓名+应聘公司+应聘岗位 ,请勿重复发送,逾期不再受理报名。应聘人员须对提交的本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资格审核

对应聘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初审,根据岗位匹配度筛选应聘简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并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入围面试人员,未进入面试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当天对入围人员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境外留学回国/回境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符合岗位工作年限要求的相关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等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复审。提供的各类资料复印件恕不退还。所提供证明材料与报名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资格。

(三)面试

择日确定面试时间,未按时参加面试者,视为放弃。

(四)体检、考察

公司统一组织体检、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采取实地考察或背景调查等方式进行。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淘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考察,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五)公示、聘用

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办理。

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签订劳动合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报到后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

在体检、考察、公示、聘用期间有放弃者或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者,视情确定是否递补,递补人员需通过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后,办理聘用手续。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咨询电话:0574-89281828

公开招聘岗位咨询人:冯老师

受理时间:9:00-11:00,14:30-17:00(工作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gzw.ningbo.gov.cn/art/2023/12/21/art_1229116730_43445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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