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海关学院2014年度公开招聘公告
来源:科学人才网 发布时间:2013-11-25 阅读次数:次
上海海关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直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中国海关高等教育已有百余年历史,1908年清政府在北京建立税务学堂(后更名为税务专门学校,并迁址上海),该学堂是世界上最早从事海关高等专业教育的学校之一。新中国成立后,1953年上海海关学校设立;1980年经国务院批准,升格为上海海关专科学校;1996年更名为上海海关高等专科学校。 2007年3月,教育部批准在上海海关高等专科学校的基础上设立上海海关学院。2012年12月,学院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正式批准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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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现有专任教师140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58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的比例为41.4%。具有博士学位教师38人,硕士77人,具有研究生学历教师的比例为82.1%。师资队伍结构合理,教学科研水平较高。学院设有海关管理研究所和海关国际问题、海关法、海关风险管理、关税、报关等研究中心,紧密结合海关改革发展和双边、多边、区域海关国际合作中面临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科学研究。公开出版《上海海关学院学报》。2009年,学院获准设立上海市社会科学创新研究基地、上海发展战略研究所工作室。
学院将综合素质教育、准军事化管理贯穿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实行综合测评制度,重视学生的全面发展。近年来,学院始终以教学、科研、培训为中心,以学科专业建设为龙头,转变教育教学观念,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实施以德育为核心的综合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全面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
根据《上海海关学院党委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要求,为进一步充实、优化教师队伍,以满足建设具有鲜明海关特色合格本科院校的需要,更好为海关教育培训事业和地方社会经济发展服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广纳贤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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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招聘岗位及职数:
序号 |
招聘部门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专业要求 |
学历学位要求 |
其他要求 |
1 |
海关管理系 |
教师 |
1 |
工商管理 |
博士 |
|
2 |
管理科学工程 |
博士 |
|
|||
1 |
政治学、公共管理学 |
博士 |
|
|||
2 |
经济与工商管理系 |
教师 |
1 |
国际投资 |
博士 |
有跨国兼并从业经验者优先。 |
1 |
国际贸易 |
博士 |
45岁以下、教授、有学科专业建设经验优先。 |
|||
2 |
会计、审计、财务 |
博士 |
有教学经验者优先 |
|||
1 |
经济学 |
博士 |
中青年副教授优先 |
|||
1 |
税收、财政 |
博士 |
中青年副教授、具有财税实务者优先。 |
|||
3 |
法律系 |
教师 |
1 |
民法 |
博士 |
|
1 |
商法 |
博士 |
|
|||
4 |
外语系 |
教授 |
1 |
英语 |
本科及以上 |
50周岁以下,须具有高校行政管理经历。 |
副教授 |
1 |
英语 |
博士 |
中青年教师优先考虑 |
||
教师 |
1 |
英语 |
博士 |
要求翻译能力强,具有商务英语、相关行业背景、海外经历优先。 |
||
1 |
英语 |
博士 |
应届毕业生 |
|||
5 |
基础部 |
教师 |
1 |
体育(体操类) |
硕士及以上 |
|
教师 |
1 |
计算机 |
博士 |
|
||
6 |
人事处 |
师资管理 |
1 |
人力资源管理、高等教育学及相关专业 |
博士 |
中共党员,具有较强文字表达能力;具有计算机专业背景者优先。 |
7 |
教务处 |
副处长 |
1 |
50周岁以下,具有正高级专技职务且有高校管理经历或具有副高级专技职务且熟悉高等院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
||
教学保障 (教材管理) |
1 |
相关专业 |
本科 |
|
||
8 |
学生处 |
辅导员 |
2 |
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职业技术教育等相关专业 |
硕士 |
中共党员 |
准军事化管理 |
1 |
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相关专业 |
硕士 |
中共党员,有军事特长和学生干部经历优先。 |
||
9 |
培训部(国际交流部) |
项目管理 |
1 |
经贸、社科类 |
硕士 |
有培训工作经历者优先 |
教学管理 |
1 |
教育类 |
硕士 |
有教务管理经验者优先 |
||
10 |
科研处 |
学报编辑 |
1 |
经济、管理类 |
硕士 |
|
11 |
图书馆 |
数字图书馆开发与应用 |
1 |
计算机科学、教育技术、图书馆学、情报学 |
硕士及以上 |
|
12 |
科技处 |
科技设备管理 |
1 |
电气工程及相关专业 |
硕士 |
|
13 |
后勤保卫处 |
卫生所医生 |
1 |
西医全科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连续工作5年以上(西医全科),具有医师执业书和资格证书,中级以上职称,具有本市户籍,45岁以下。 |
卫生所护士 |
1 |
医学相关 |
大专及以上 |
具有护士执业证书,实际从事护理专业5年以上,具有本市户籍。 |
||
14 |
基建处 |
基建管理土建 |
1 |
建筑、工民建 |
本科 |
40岁以下 |
|
|
合计 |
32 |
|
|
|
二、招聘对象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技能等条件;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1)登录上海海关学院招聘系统进行应聘http://222.66.142.103:82/employ/
(2)登录上海海关学院网页http://shanghai_edu.customs.gov.cn点击浮标“2014年度公开招聘”进入招聘系统。
应聘中如有疑问,请通过shcchrr@163.com与工作人员取得联系。
2、资格审查
上海关学院人事处根据报名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并把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有关信息转相关部门。
3、部门考核
部门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筛选,组织符合应聘条件人员进行面试考察。根据应聘人员面试考察情况,综合考虑应聘人员整体素质,部门提出校级考核推荐名单并报人事处审核。
4、校级考核
校级考核由人事处组织实施。根据应聘人员校级考核情况,综合考察,经院长办公会议讨论研究,决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5、体检、心理测试
人事处组织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和心理测试。
6、录用考察
人事处组织录用考察,主要考察拟录用人员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等。
7、实习考察
拟录用人员到校进行不少于一个月时间的实习,实习结束后,所在部门将实习情况反馈人事处。
8、拟录用人员公示
对拟录用人员在适当范围进行公示。
9、拟聘人员的确定
拟录用人员体检、心理测试、考察合格,实习情况反馈良好,公示无异议的,学校与拟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招聘岗位均为事业编制,录用后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尹老师、钱老师
邮 箱:shcchrr@163.com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华夏西路5677号人事处
邮编:201204
特别说明:上海海关学院在公开招聘中不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