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1-17 | 截止时间:详见正文 | 发布来源:科学人才网 |
所属省份:浙江 | 工作地点:台州市浙江 | 招聘人数:若干名 |
所属频道:卫生医疗系统公招/统招 | 地区栏目:浙江 | 相关栏目:浙江 |
为满足路桥区区域医疗服务共同体建设的需要,加快引进紧缺急需人才,根据我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编制内空缺岗位的实际情况,路桥区卫健系统决定面向全国高校招聘医疗卫生专业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概况
路桥区位于浙江省沿海中部,中国黄金海岸线中段,交通便利,经济繁荣,是台州市三大主体城区之一。本次参加招聘的有:台州市路桥区中医院医疗服务共同体、台州市路桥区第二人民医院医疗服务共同体、台州市路桥区第三人民医院医疗服务共同体、台州市路桥区路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医疗卫生专业人员22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等详见附件1,或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1. 路桥区卫生健康局网站:(http://www.luqiao.gov.cn/col/col1229339284/index.html)
2. 路桥区中医院医共体(http://www.lqqzyy.com)
3. 路桥区第二人民医院医共体(http://www.tzlqey.com)
路桥区卫生健康局网站为本次招聘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指定平台。
(二)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愿意履行事业单位的义务。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2024年应届毕业生。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精神: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5.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
6.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任职资格等条件,岗位要求的专业需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相对应,具体详见《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卫健系统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各招聘岗位所列的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目录进行设定。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一般可接受应聘,并以招聘单位审核意见为准。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由台州市路桥区卫生健康局、台州市路桥区三家区域医疗服务共同体共同组织。
(一)网络和现场报名
网络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请应聘人员将报名表和相关资料的电子材料发往电子邮箱:lqsy111@163.com。
网络报名人员须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报名处审核。所需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以便审核):
(1)《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卫健系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原件一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2023年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2024年应届生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网签学校凭网页截图打印稿)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并提供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2023年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年应届生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一份;境外留学的提供毕业证书、教育部认定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5)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招聘考试承诺书》原件一份;
(7)符合同等对待政策的考生现场报名须提供规培基地为其出具的社会化学员证明、规培基地缴纳五险一金的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等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时无法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不予享受同等对待政策。
报名咨询电话:0576-82137003、18657651830
电话咨询时间为报名期间正常工作日时段。
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日(周六)9:00-11:30(如有变化另行发布通知)。
现场报名地点: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文校区体育馆和体育场(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 548号)。
各岗位开考比例详见《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卫健系统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要求的,则酌情相应减少招聘岗位职数及报考单位。
(二)考试
本次招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等程序,择优确定录用对象。
报考临床医生A、中医医生A岗位采用面试方式,根据面试情况,择优录用。
报考临床医生B等其他岗位的,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按笔试、面试成绩以5:5的比例折合成百分制计算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或总成绩低于60分的均不予录用。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另行安排复试。
考试时间:2023年12月2日(周六)下午
考试地点: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文校区体育馆和体育场(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 548号)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各报名岗位考生根据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不得进入考察范围。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范围。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四)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路桥区卫生健康局网站及医共体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方可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满后,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学位)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年龄、工作经历计算至2023年12月2日(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2年12月2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7年12月2日及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
(三)报考人员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参加考试时须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应及时补办或携带有效期内的护照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出具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四)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路桥区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能参加报考。
(五)本次招聘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其择岗方式按照双向选择方式确定录用单位。聘用人数达不到岗位数的,则相应调整报考岗位职数及报考单位。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书(证件、证明)不全或证书(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个人报名时填写的内容不相符的,招聘单位有权在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环节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享受事业单位同等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被聘用者一年内须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否则延长转正定级。如果三年内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则予以解聘。聘用人员须在本单位服务期满5年(不含规培时间)才可流动到区外。
(七)本次招聘的台州市路桥区中医院医共体、台州市路桥区第二人民医院医共体和台州市路桥区第三人民医院医共体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实行报备员额编制。台州市路桥区路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路桥区中医院医共体路桥街道分院)、台州市路桥区路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路桥区中医院医共体路南分院)、台州市路桥区路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台州市路桥区横街镇卫生院(路桥区第三人民医院医共体横街分院)为公益二类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考试、体检、考察或聘用资格
1.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
2.在考试、体检过程中发现冒名顶替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六、咨询和监督
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区卫生健康局人事人才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管理科反映,以便及时纠正。咨询电话:0576-89219310、0576-82520290。
本公告涉及招聘单位岗位类别、学历学位、专业等报考条件设置以及岗位聘用等事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
附件:1.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卫健系统招聘岗位一览表.xlsx
台州市路桥区卫生健康局
台州市路桥区中医院医共体
台州市路桥区第二人民医院医共体
台州市路桥区第三人民医院医共体
202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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