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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平市卫生系统2024年下半年招聘26名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27 截止时间:详见正文 发布来源:科学人才网
所属省份:广西 工作地点:贵港市广西 招聘人数:若干名
所属频道:卫生医疗系统公招/统招 地区栏目:广西 相关栏目:广西

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加大引才力度,及时补充我市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才,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贵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贵人社发〔2018〕54号)等文件精神,我市决定组织桂平市人民医院等4个医疗卫生机构到广西医科大学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卫生系统急需紧缺人才26名,具体招聘岗位、应聘条件和要求详见《2024年下半年桂平市卫生系统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和其他相应条件;

(六)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规定期限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职人员;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桂平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含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等纳入总量管理人员);

8.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9.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明确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10.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和聘用的人员。

本次招聘涉及的处罚处分、年龄和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11月21日。

三、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签约、考核、体检、拟聘人选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在广西医科大学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或邮寄材料等其他形式报名。

2.招聘时间、地点

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日(星期日)9:00-12:00;

地点:广西医科大学露天运动场(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双拥路22号)。

3.报名要求

报名所需材料:《2024年下半年桂平市卫生系统急需紧缺人才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并亲笔签名、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

海外留学生须提供由国家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的学历证明(如特殊原因未能按时取得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但必须在聘用前取得学历证明,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025年应届毕业生暂时不能提供毕业证的,可先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专业成绩表及其他有效证明,但必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岗位要求的资格证的也可以报名,但必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提供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以上材料要求提供证件的复印件1份,并现场核验原件。

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进行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要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具体可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附件3)。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有关政策规定,严格审核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三)笔试

1.确定笔试人选。现场报名结束后,需笔试的岗位以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确定为笔试人选。

2.笔试时间、地点。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以招聘单位电话通知为准。

3.笔试内容和方式。笔试内容为医学类基础知识,采取闭卷方式。笔试分值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情况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步招聘程序。笔试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同确定为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当天在考点公布。

(四)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

(1)笔试岗位。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免笔试岗位。以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确定为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以招聘单位电话通知为准。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步招聘程序。面试成绩当天在考点公布。

在资格审查、笔试和面试的任一环节,因招聘岗位达不到1:3比例开考的,又确因工作需要降低比例开考的岗位,须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开考。

(五)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1.笔试面试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2.免笔试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

(六)签订意向协议书

根据同一岗位合格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核准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签约人选,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意向协议书》。

(七)考核

1.确定考核人选。根据招聘岗位核准计划1:1的比例,按照成绩合格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考核人选。总成绩出现并列时,笔试岗位首先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考核人选,再出现并列时,按面试“综合分析能力”要素分高者确定考核人选。免笔试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综合分析能力”要素分高者确定考核人选,再次并列的,须面试加试,以加试成绩高的为确定人选。

2.考核的组织实施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要求,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而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八)体检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九)公示与聘用

招聘单位领导班子根据总成绩、考核、体检结果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主管部门统一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后,由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因考生考核、体检等出现不合格或提出自愿放弃时,可按总成绩(同考场、同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规定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合同资格;对已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二)应聘人员对所提交的材料保证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报名或面试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则取消聘用合同。

(三)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透露本人姓名、籍贯、父母姓名。如报告,只能表述面试序号(如:我是xx号考生)。

(四)应聘人员在整个招聘过程中须保持通讯畅通,如通讯方式有变化应及时通知招聘单位,以免错失聘用机会。

(五)本公告在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gxgg.gov.cn/)、桂平人才网(https://gp.gxrc.com/)等相关政府网站发布。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桂平市卫生系统2024年下半年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桂平市卫生健康局人事股,0775-3381369。

 

 

   

                                  桂平市卫生系统2024年下半年急需紧缺

            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1月21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guiping.gov.cn/tzgg/t1932348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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