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城市学院2026年度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来源:中国科学人才网日期:2026年3月17日

一、学校简介

苏州城市学院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由江苏省人民政府管理、苏州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其前身是创建于1998年的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地方性、应用型、开放式、特色化”为办学定位,实施创新活校、人才强校、质量立校、特色名校、文化兴校和资源优校“六大战略工程”,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着力建设国内一流高水平应用型大学。

学校坐落在苏州“最美吴中”,毗邻巍巍上方山与诗画石湖,自然环境与历史底蕴相得益彰。学校为“江苏省绿色学校(高校)”“江苏省高质量平安校园建设高校”。由普利兹克奖得主王澍设计的图书馆坐落于翠微湖畔,该建筑荣获中国建筑艺术奖,是传统与现代融合的典范,彰显着学校的文化追求和创新精神。

学校深度融入苏州发展脉搏,紧密对接苏州“1030”产业体系、现代服务业“1840”产业体系及文化强市“811”计划,构建“精工强文、交叉融合”的“3+3+X”发展领域布局。设有马克思主义学院、城市文化与传播学院、城市治理与公共事务学院、数字经济与管理学院、艺术与创意设计学院、计算科学与人工智能学院、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智能制造与智慧交通学院等8个学院及基础教学部,共有51个本科专业,覆盖文、理、工、经、管、法、艺七大学科门类,现有在校生约12000名。

为全面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教师队伍,提升人才质量,苏州城市学院2026年拟面向社会招聘79名高层次人才。全职引进人才,学校按照相关政策落实事业编制,纳入事业单位保险。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苏州城市学院人才引进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苏城院人〔2024〕32号)、《苏州城市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苏城院人〔2022〕9号)等规定,现将高层次人才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招聘岗位

岗位名称 岗位简介 岗位类型 招聘人数 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其他条件 二级单位及联系人
专任教师 从事思想政治课教学与中共党史党建研究工作。 专技岗 1 博士研究生 中文文秘类、社会政治类 1.具有相应学位。
2.符合我校领军人才条件。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马克思主义学院
联系人:詹老师;
0512-66557466;zhanyue@szcu.edu.cn
专任教师 从事国家安全公共课教学和科研工作。 专技岗 2 博士研究生 中文文秘类、法律类、社会政治类、公共管理类、教育类、公安类、监所管理类、军事学类 1.具有相应学位。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专任教师 从事文化产业法规、人力资源管理、文化资源开发与利用、影视项目策划、文化IP塑造、文创产业数智化全景透视、经济学等相关专业课程教学与科研工作,并开展产教融合相关工作。 专技岗 2 博士研究生 公共管理类、工商管理类 1.具有相应学位。
2.具有2年及以上企(行)业一线工作经历。
城市文化与传播学院
联系人:赵老师;
0512-66574267;
scyuchen@szcu.edu.cn
专任教师 从事新闻学专业基础课程,承担视听内容创作、AI影视制作等相关专业课程教学与科研工作;
从事广告学专业基础课程,承担人工智能艺术与设计、智慧人文、数字伦理与政策研究、数字媒体工程、摄影摄像、视觉传达及数字会展等相关专业课程教学与科研工作;
从事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基础课程,承担融媒体实务、广播节目主持、配音等相关专业课程教学与科研工作。
专技岗 6 博士研究生 中文文秘类、艺术类 具有相应学位。具有本科高校副教授或教授职称者,学历学位可放宽至硕士。
专任教师 从事英语文学方向、英语翻译方向、语言学、德英双语、法英双语方向等相关专业课程教学与科研工作;
从事大学英语公共课教学和科研工作。
专技岗 2 博士研究生 教育类、外国语言文学类 1.具有相应学位(博士研究生非以上相关专业者,本科及硕士研究生须为英语相关专业。从事德英、法英双语教学科研工作者,本科须为德英、法英双语专业)。
2.具有本科高校教授职称。
专任教师 从事英语文学方向、英语翻译方向、语言学、德英双语、法英双语方向等相关专业课程教学与科研工作;
从事大学英语公共课教学和科研工作。
专技岗 1 博士研究生 教育类、外国语言文学类 具有相应学位(博士研究生非以上相关专业者,本科及硕士研究生须为英语相关专业。从事德英、法英双语教学科研工作者,本科须为德英、法英双语专业)。具有本科高校副教授或教授职称者,学历学位可放宽至硕士。
专任教师 从事法学相关专业课程教学与科研工作。 专技岗 1 博士研究生 法律类 具有相应学位。 城市治理与公共事务学院
联系人:冀老师;
0512-66505147;
jichunguang@szcu.edu.cn
专任教师 从事档案学相关专业课程教学与科研工作。 专技岗 1 博士研究生 社会政治类、公共管理类、计算机类 具有相应学位。具有本科高校副教授或教授职称者,学历学位可放宽至硕士。
专任教师 从事健康服务与管理相关专业课程教学与科研工作。 专技岗 1 博士研究生 社会政治类、公共管理类、计算机类、医学类、公共卫生类 1.具有相应学位。
2.具有本科高校教授职称。
专任教师 从事健康服务与管理相关专业课程教学与科研工作。 专技岗 2 博士研究生 社会政治类、公共管理类、计算机类、医学类、公共卫生类 具有相应学位。具有本科高校副教授或教授职称者,学历学位可放宽至硕士。
专任教师 从事数字经济、智能会计、财务管理、会计学商业数据挖掘与分析、人工智能与机器学习、数字化运营与管理、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数据计算与应用、平台治理、大数据分析、信息管理等相关专业课程教学与科研工作。 专技岗 2 博士研究生 经济类、公共管理类、工商管理类、商务贸易类、财务财会类、统计类、审计类、计算机类 1.具有相应学位。
2.符合我校领军人才条件。
数字经济与管理学院
联系人:王老师;
0512-66554607;
wxh@szcu.edu.cn
专任教师 从事数字经济、智能会计、财务管理、会计学商业数据挖掘与分析、人工智能与机器学习、数字化运营与管理、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数据计算与应用、平台治理、大数据分析、信息管理等相关专业课程教学与科研工作。 专技岗 1 博士研究生 经济类、公共管理类、工商管理类、商务贸易类、财务财会类、统计类、审计类、计算机类 1.具有相应学位。
2.具有本科高校教授职称。
专任教师 从事数字经济、智能会计、财务管理、会计学商业数据挖掘与分析、人工智能与机器学习、数字化运营与管理、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数据计算与应用、平台治理、大数据分析、信息管理、从事会展数字管理、会展设计、会展策划与管理、旅游目的地管理等相关专业课程教学与科研工作。 专技岗 6 博士研究生 中文文秘类、艺术类、经济类、公共管理类、工商管理类、商务贸易类、财务财会类、统计类、审计类、计算机类、建筑工程类 具有相应学位。具有本科高校副教授或教授职称者,学历学位可放宽至硕士。
专任教师 从事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公共艺术、数字媒体艺术、环境设计等相关专业课程教学与科研工作。 专技岗 1 博士研究生 艺术类、计算机类 1.具有相应学位。
2.具有本科高校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艺术与创意设计学院
联系人:陈老师;
0512-65113836;
cxr@szcu.edu.cn
专任教师 从事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相关专业课程教学与科研工作。 专技岗 3 博士研究生 中文文秘类、艺术类、社会政治类、公共管理类 具有相应学位。具有本科高校副教授或教授职称者,学历学位可放宽至硕士。
专任教师 从事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公共艺术、数字媒体艺术、环境设计等相关专业课程教学与科研工作。 专技岗 3 博士研究生 艺术类、建筑工程类 具有相应学位。具有本科高校副教授或教授职称者,学历学位可放宽至硕士。
专任教师 从事计算机大类相关专业课程教学与科研工作。 专技岗 1 博士研究生 计算机类、机电控制类、仪表仪器及测试技术类 1.具有相应学位。
2.符合我校领军人才条件。
计算科学与人工智能学院
联系人:黄老师;
0512-66556473;rjhuang@szcu.edu.cn
专任教师 从事计算机大类相关专业课程教学与科研工作。 专技岗 7 博士研究生 计算机类、机电控制类 具有相应学位。具有本科高校副教授或教授职称者,学历学位可放宽至硕士。
专任教师 从事新能源新材料或新一代信息技术相关专业课程教学与科研工作。 专技岗 2 博士研究生 计算机类、机电控制类、材料工程类、化学工程类、生物工程类、基础理学类 1.具有相应学位。
2.符合我校领军人才条件。
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
联系人:王老师;
0512-66553408;
wangxu@szcu.edu.cn
专任教师 从事新能源新材料或新一代信息技术相关专业课程教学与科研工作。 专技岗 3 博士研究生 计算机类、机电控制类、材料工程类、化学工程类、生物工程类、基础理学类 1.具有相应学位。
2.具有本科高校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科研院所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
专任教师 从事新能源新材料或新一代信息技术相关专业课程教学与科研工作。 专技岗 10 博士研究生 计算机类、机电控制类、材料工程类、化学工程类、生物工程类、基础理学类 具有相应学位。具有本科高校副教授或教授职称者,学历学位可放宽至硕士。
专任教师 从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相关专业课程教学与科研工作。 专技岗 3 博士研究生 电子信息类、机电控制类、机械工程类、交通工程类、建筑工程类、基础理学类、兵工宇航类 1.具有相应学位。
2.符合我校领军人才条件。
智能制造与智慧交通学院
联系人:成老师;
0512-66562670;
chengjianhui@szcu.edu.cn
专任教师 从事机械电子工程相关专业课程教学与科研工作。 专技岗 2 博士研究生 电子信息类、机电控制类、机械工程类、交通工程类、建筑工程类、基础理学类、兵工宇航类 1.具有相应学位。
2.具有本科高校教授职称。
专任教师 从事机械电子工程相关专业课程教学与科研工作。 专技岗 2 博士研究生 电子信息类、机电控制类、机械工程类、交通工程类、建筑工程类、基础理学类、兵工宇航类 具有相应学位。
专任教师 从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相关专业课程教学与科研工作。 专技岗 2 博士研究生 电子信息类、机电控制类、机械工程类、交通工程类、建筑工程类、基础理学类、兵工宇航类 1.具有相应学位。
2.具有本科高校副教授或教授职称。
专任教师 从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相关专业课程教学与科研工作。 专技岗 2 博士研究生 电子信息类、机电控制类、机械工程类、交通工程类、建筑工程类、基础理学类、兵工宇航类 具有相应学位。
专任教师 从事机械工程相关专业课程教学与科研工作。 专技岗 2 博士研究生 电子信息类、机电控制类、机械工程类、交通工程类、建筑工程类、基础理学类、兵工宇航类 具有相应学位。
专任教师 从事军事理论公共课教学和科研工作。 专技岗 1 博士研究生 中文文秘类、法律类、社会政治类、公共管理类、公安类、监所管理类、军事学类 具有相应学位。 基础教学部
联系人:汪老师;
0512-66505145;ruofan@szcu.edu.cn
专任教师 从事数学公共课教学以及数学与应用数学、统计学、数据计算等相关专业课程教学与科研工作。 专技岗 1 博士研究生 基础理学类 具有相应学位。具有本科高校副教授或教授职称者,学历学位可放宽至硕士。
专任教师 从事体育公共课教学、运动员训练和科研工作。 专技岗 1 博士研究生 教育类 具有相应学位。获得羽毛球项目运动健将称号者,学历学位可放宽至硕士。
专任教师 从事体育公共课教学、运动员训练和科研工作。 专技岗 1 博士研究生 教育类 具有相应学位。获得足球项目运动健将称号者,学历学位可放宽至硕士。
专业技术
人员
从事新能源新材料或新一代信息技术相关专业实验教学等工作。 专技岗 1 博士研究生 计算机类、机电控制类、材料工程类、化学工程类、生物工程类、基础理学类 具有相应学位。具有本科高校高级实验师或正高级实验师职称者,学历学位可放宽至硕士。 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
联系人:王老师;
0512-66553408;
wangxu@szcu.edu.cn
专业技术
人员
从事机械工程相关专业实验教学等工作。 专技岗 1 博士研究生 计算机类、机电控制类、机械工程类、兵工宇航类、仪表仪器及测试技术类 具有相应学位。具有本科高校高级实验师或正高级实验师职称者,学历学位可放宽至硕士。 智能制造与智慧交通学院
联系人:成老师;
0512-66562670;
chengjianhui@szcu.edu.cn
专业技术人员 从事信息化建设与运维,统筹架构设计、数据治理、安全加固及新兴技术落地应用等工作。 专技岗 2 博士研究生 计算机类 具有相应学位。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者,学历学位可放宽至本科。 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
联系人:徐老师;
0512-66554628;
kinghood@szcu.edu.cn

三、岗位待遇

人才类别 安家补贴 (万元) 启动经 (万元) 年薪/工资 (万元) 租房补贴 (元/月)
理工类 人文类
领军人才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经认定的主要科技发达国家院士(不含通讯院士、外籍院士);其他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65 周岁。 特别支持(面议)
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青年项目除外);重要国家级平台负责人;国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负责人;国家科学技术奖三大奖二等奖及以上的第一完成人;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的第一完成人;江苏省“333”工程第一层次入选者;其他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 55周岁。 200-300 200-300 70-100 80-120 3000
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青年项目);国家科学研究重点项目负责人;《Nature》《Science》《Cell》期刊论文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省部级科研奖一等奖的第一完成人;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的第一完成人;江苏省“333”工程第二层次入选者;江苏省特聘教授;其他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100-150 100-150 40-50 60-80
拔尖人才 具有博士学位,且在海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担任教授或相当职务,具有较高学术影响力和较强科技创新能力。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70 60 30 事业单位结构性工资 3000
在海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担任教授或相当职务,具有较高学术影响力和较强科技创新能力。年龄一般不超过 50 周岁。 60 50 25
骨干人才 具有博士学位,且在海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担任副教授或相当职务,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及学术组织能力。年龄一般不超过 45 周岁。 50 30 15 2000
在海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一流学科获得博士学位,具有较好的培养潜力和较突出的学术研究成果。年龄一般不超过 40 周岁。 30 10 5 1000

四、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要求: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应聘人员不超过50周岁;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应聘人员不超过45周岁;其他应聘人员不超过40周岁。特别优秀、紧缺型高层次人才可适当放宽(放宽年龄不超过5周岁)。年龄要求时间为报名截止时间。

4.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其中,专业要求及专业技术职务要求参照《江苏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及《江苏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指导目录》(附件4),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显示为准。

5.2026年毕业生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除2026年毕业生,其他人员报名截止前应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及专业技术职务,国(境)外毕业人员须同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6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报名时距服务期满不足6个月除外)、服务期未满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报名时距服务期满不足6个月除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所有招聘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学校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确定各期考核人选,岗位招满即止。报名有效期截至2026年12月31日

2.报名方式

应聘者将填好的《苏州城市学院2026年度高层次人才招聘报名表》(附件5)及其它报名材料发送至招聘指定邮箱(详见附件1中二级单位及联系人)。邮件主题为“应聘人员姓名+招聘岗位代码+岗位所在学院(部)”。

3.报名提交材料

①《苏州城市学院2026年度高层次人才招聘报名表》;

②身份证或护照(扫描件)、各阶段(本科起)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其中: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毕业生最高学历学位提供现就读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成绩单)、各层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扫描件);

③本人真实的教学与研究方向、科研项目、科研成果以及其他相关获奖证书等材料(扫描件)。具体要求如下:

论文方面:上传期刊封面、目录、文章全文、封底,目录页用红笔标记出论文位置。中文期刊提供知网等权威平台的收录截图,外文文献则提供相应的检索证明。

项目方面:上传立项批文(可附附件),结项批文或通知截图及附件或结项证书,到账经费证明,并用红笔标明本项目所在位置。若因本人为项目成员,立项及结项证明中无法体现本人名字的,还需提供职能部门出具的本人作为项目成员的相关证明。

著作方面:上传封面、版权页(CIP)、封底、个人承担字数(章节)凭证。

④附件1《岗位信息表》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或说明材料。

各类证明材料须按照上述顺序进行分类打包压缩。

(二)资格初审及综合能力素质评审

学校及时对报名人员网上提交材料进行初审,并对通过初审人员进行综合能力素质评审,通过评审的人员直接进入面试。本次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开考比例为1:1。

(三)资格复审及面试

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主要是对面试入围对象是否符合选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面试时间、地点、形式等另行通知。学校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四)体检及考察

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心理健康测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要求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五)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及考察均符合要求的拟聘用人员在苏州城市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后,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在该岗位的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后(录用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该岗位不再递补。

六、工作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回避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6555519。

七、政策咨询

此次招聘政策咨询由苏州城市学院人事处负责,政策咨询电话:王老师,0512-68359067。招聘岗位及流程相关咨询由二级单位负责(详见附件1)。

附件1:苏州城市学院2026年度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苏州城市学院人才引进政策与待遇.docx

附件3:江苏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附件4:江苏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指导目录.pdf

附件5:苏州城市学院2026年度高层次人才招聘报名表.docx

注:本页面图文信息均来源于苏州城市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