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8-05 | 截止时间:详见正文 | 发布来源:科学人才网 |
所属省份:湖北 | 工作地点:武汉 | 招聘人数:若干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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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实验室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科研行政助理。
一、招聘岗位
(一)工作岗位及招聘人数:科研助理岗位1人
(二)报名截止日期:2025年8月27日
(三)岗位职责
协助实验室(农业微生物资源发掘与利用全国重点实验室、农业农村部农业微生物资源利用重点实验室)办公室日常工作,包括实验室年度资料的收集、整理、汇编;各类工作总结、计划等材料的撰写;各类活动的组织协调和信息宣传;开展实验室科学普及和传播工作;以及实验室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四)岗位要求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心健康,无不良从业行为记录,无参加非法组织、活动及其他不良记录。
3.生物学等相关背景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专业限制。
4.热爱科研管理工作,文字组织能力强,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责任心强,有团队精神,工作严谨、踏实;
5.熟悉公文写作,熟练掌握各类办公软件;
6.硕士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博士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条件特别优秀者可放宽年龄。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五)联系人:许老师 邮箱:hzaml@mail.hzau.edu.cn
二、招聘流程
(一)个人申请
1.应聘者于报名截止日期前提交应聘材料(请在邮件主题和应聘材料中命名:全国重点实验室应聘+姓名),提交方式为:hzaml@mail.hzau.edu.cn
2.应聘材料包括:
(1)身份证照片;
(2)各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学位网查询证明);
(3)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4)个人详细简历;
(5)主要获奖证书、代表性科研成果等相关材料;
(6)申请表
(二)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审查者方可进入现场考核环节。未按要求填写应聘信息或缺少主要应聘材料者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环节。
(三)综合考核
考核流程为非结构化现场面试(若应聘人员较多,将视情增加线上面试、笔试等环节),综合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经综合考核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将按照排名先后顺序在本公告发布的网站进行公示。
(四)体检及考察
1.体检
体检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该结果不对外公布,严格为应聘者保密。
2.考察
(1)体检、心理测试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由用人单位组织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学习或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2)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3)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的,可从公示人员中按排名先后顺序依次递补。
三、有关待遇
1.聘用人员应于接到聘用通知10日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无正当理由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递补人员可按程序依次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2.依据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工作能力、现实表现等,双方协商执行协议工资;
3.按照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五险一金”);
4.聘用人员采取劳务派遣方式聘用,由派遣公司派遣至相应岗位工作。试用期3个月,首聘期1年,考核合格后可以续聘。
四、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招聘相关信息均在本实验室网站发布,请及时关注,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招聘过程中,未能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将不再另行通知。
2.报名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及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对于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政审过程中作弊的,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一切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农业微生物资源发掘与利用全国重点实验室
2025年7月29日
附件:申请表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hzaml.hzau.edu.cn/info/1069/678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