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理工大学

福建理工大学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互联网经贸学院院长公告

福建理工大学是福建省人民政府举办的以工为主,工、管、文、理、经、法、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2013年获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增列为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2018年入选福建省示范性应用型本科院校、福建省博士学位授予培育单位、福建省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21年获批新一轮福建省博士学位授予培育单位,2023年更名为福建理工大学。

当前,学校进入全面建设一流应用型大学新阶段,为适应学校事业发展需要,面向海内外公开诚聘互联网经贸学院院长。

一、基本条件

1.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为人正派,治学严谨。

2.具有经济管理学科教学科研背景,5年以上工作经历;博士学位、教授职称,或在海外高水平大学担任过2年以上副教授,或业绩特别突出且在国家双一流大学担任2年以上副教授及相当职位;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科研业绩突出,近5年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并取得高水平成果。博士生导师或有海外1年以上教学科研工作经历优先;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省部级及以上高层次人才或曾在海内外著名大学优势学科领域学习工作,且在科研团队、教学团队担任负责人者优先。

3.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职业素养和组织管理能力,熟悉高等教育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具有全局观念、服务意识、团队意识和改革创新精神。担任过院、系、省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或科研中心负责人等管理职务经历。

4.身心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符合(《福建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规定;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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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关待遇

具体待遇面议。应聘人员可推荐本学科高水平学术团队成员共同入职,引进团队成员享受相应人才待遇;作为优秀团队引进的,学校为其提供科研配套经费,以及其它相关配套条件。应聘人员也可以在入职后根据需要招聘引进或遴选培养组建团队。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报名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止。应聘者根据招聘公告要求填写应聘表,并提供本人学历和学位证书(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者需经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中心认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聘书、重要成果和获奖证书、任职文件等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到报名邮箱rsc@fjut.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互联网经贸学院院长”)。

2.考核。对应聘人员应聘资格进行审查,确定入围人选;对入围人选的业务水平和德才表现等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研究确定拟聘人选。

3.聘任。确定的拟聘人选按相关规定经公示无影响任职问题后,先办理人事调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后再发文聘任。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 张老师 李老师 

联系电话:0591-22863042 0591-22863032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学府南路69号福建理工大学人事处或组织部

邮政编码:350118

E-mail: rsc@fjut.edu.cn  

学校网址:www.fjut.edu.cn

附件1:【福建理工大学互联网经贸学院院长应聘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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