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1-20 | 截止时间:详见正文 | 发布来源:科学人才网 |
所属省份:陕西 | 工作地点:延安市 | 招聘人数:若干名 |
所属频道:高校教师/教学科研人才招聘 | 地区栏目:陕西高校招聘 | 相关栏目: |
为推进学院高质量发展,根据教学科研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2024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名。现将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中国延安干部学院基本情况
中国延安干部学院是中共中央直属事业单位,由中共中央组织部直接管理,中共陕西省委协助管理。学院于2005年3月建成并正式开办,是对中高级党政领导干部、企业经营管理者、专业技术人员和军队干部进行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的国家级干部培训院校。
学院始终坚持“党校姓党”根本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对学院建设发展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按照“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艰苦奋斗、执政为民”的办学要求,积极推进“五院五家”建设,以提高教学质量为中心,构建起“政治、理论、精神,党性、党史、党建,履职能力”为主要内容的“3+3+1”课程体系,教学效果得到广大学员和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以提升科研质量为基础,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共党史党建学等学科建设,不断提高理论研究的创造性、决策咨询的有效性,形成一批有影响力的学术著作、理论文章和咨政报告。以抓好人才队伍为关键,持续深入推进“人才强院”,初步形成一支政治强、信念坚、业务精、作风正的热爱干部教育事业的高素质人才队伍。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 中共党员。政治立场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
4. 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1月1日以后出生)。有教学工作经历者或出站博士后可适当放宽,签约服务年限须在6年以上。
5. 热爱干部教育培训事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身心健康。
6. 具有良好的专业素养和扎实学术功底。
7. 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共党史党建学、中国史、教育学等相关学科专业。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曾因违纪违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此次招聘涉及教师岗位1个、计划招聘2人,主要从事教学科研等相关工作,具体要求见《中国延安干部学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对专业有任何疑问的,可以直接拨打报名咨询电话进行了解。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应聘方式和时间
报名应聘采取网上(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进行。请于即日起,下载并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将填写完整的“报名表”电子版(PDF),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的证明材料,以及反映个人工作能力和学术水平的相关材料的扫描件,一并发送至邮箱szc@celay.org.cn,提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9日,过期不予受理。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中国延安干部学院负责,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对报名申请进行审查,做到客观、公正、及时,对所有报名应聘人员一视同仁。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数的比例至少达到3:1,达不到该比例的,减少招聘人数以确保达到开考比例,直到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者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将在学院网站发布补充公告。
(三)试讲
初审合格者,参加试讲。试讲时间、地点、方式等有关事项将在通知试讲人选时一并告知。
(四)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试讲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将在通知面试人选时一并告知。面试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根据报名申请与应聘人员本人及其身份证件原件等相关材料进行核对。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素养、专业理论功底、思辨能力、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考试综合成绩的计算按照试讲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2: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设定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0分(总分100分)。综合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的应聘人员,方有资格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
1. 体检:应聘人员进行健康体检时,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 考察:按照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及相关政策规定,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开展考察工作。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式,突出政治标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如有需要,将进行延伸考察。考察对象在学院如有近亲属关系或主要社会关系的,应当主动报告。
因考察人选自愿放弃,以及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经研究,可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也可不递补。
(六)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中国延安干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备案、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报有关部门备案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关待遇
1. 确定聘用后,签订工作协议(服务期限须在6年以上),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2. 享受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工资、津贴和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含住房)。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安置和未成年子女入托入学等问题,提供一定的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
六、其他事项
1. 本次公开招聘相关其他信息在中国延安干部学院网站发布,请及时关注,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2. 报名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及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对于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作弊的,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3. 我院因教学科研工作需要,常年招聘与功能定位相关的优秀高层次人才,如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共党史党建学、中国史等相关学科领域或干部教育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和突出研究成果的教授,以及有一定知名度且科研潜力较大的副教授,采用一事一议的方式引进。
报名咨询电话:0911-2196715,2196711
监督举报电话:0911-2196708
本招聘公告由中国延安干部学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一、中国延安干部学院基本情况
中国延安干部学院是中共中央直属事业单位,由中共中央组织部直接管理,中共陕西省委协助管理。学院于2005年3月建成并正式开办,是对中高级党政领导干部、企业经营管理者、专业技术人员和军队干部进行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的国家级干部培训院校。
学院始终坚持“党校姓党”根本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对学院建设发展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按照“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艰苦奋斗、执政为民”的办学要求,积极推进“五院五家”建设,以提高教学质量为中心,构建起“政治、理论、精神,党性、党史、党建,履职能力”为主要内容的“3+3+1”课程体系,教学效果得到广大学员和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以提升科研质量为基础,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共党史党建学等学科建设,不断提高理论研究的创造性、决策咨询的有效性,形成一批有影响力的学术著作、理论文章和咨政报告。以抓好人才队伍为关键,持续深入推进“人才强院”,初步形成一支政治强、信念坚、业务精、作风正的热爱干部教育事业的高素质人才队伍。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 中共党员。政治立场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
4. 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1月1日以后出生)。有教学工作经历者或出站博士后可适当放宽,签约服务年限须在6年以上。
5. 热爱干部教育培训事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身心健康。
6. 具有良好的专业素养和扎实学术功底。
7. 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共党史党建学、中国史、教育学等相关学科专业。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曾因违纪违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此次招聘涉及教师岗位1个、计划招聘2人,主要从事教学科研等相关工作,具体要求见《中国延安干部学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对专业有任何疑问的,可以直接拨打报名咨询电话进行了解。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应聘方式和时间
报名应聘采取网上(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进行。请于即日起,下载并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将填写完整的“报名表”电子版(PDF),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的证明材料,以及反映个人工作能力和学术水平的相关材料的扫描件,一并发送至邮箱szc@celay.org.cn,提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9日,过期不予受理。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中国延安干部学院负责,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对报名申请进行审查,做到客观、公正、及时,对所有报名应聘人员一视同仁。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数的比例至少达到3:1,达不到该比例的,减少招聘人数以确保达到开考比例,直到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者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将在学院网站发布补充公告。
(三)试讲
初审合格者,参加试讲。试讲时间、地点、方式等有关事项将在通知试讲人选时一并告知。
(四)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试讲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将在通知面试人选时一并告知。面试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根据报名申请与应聘人员本人及其身份证件原件等相关材料进行核对。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素养、专业理论功底、思辨能力、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考试综合成绩的计算按照试讲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2: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设定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0分(总分100分)。综合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的应聘人员,方有资格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
1. 体检:应聘人员进行健康体检时,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 考察:按照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及相关政策规定,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开展考察工作。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式,突出政治标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如有需要,将进行延伸考察。考察对象在学院如有近亲属关系或主要社会关系的,应当主动报告。
因考察人选自愿放弃,以及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经研究,可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也可不递补。
(六)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中国延安干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备案、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报有关部门备案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关待遇
1. 确定聘用后,签订工作协议(服务期限须在6年以上),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2. 享受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工资、津贴和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含住房)。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安置和未成年子女入托入学等问题,提供一定的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
六、其他事项
1. 本次公开招聘相关其他信息在中国延安干部学院网站发布,请及时关注,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2. 报名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及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对于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作弊的,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3. 我院因教学科研工作需要,常年招聘与功能定位相关的优秀高层次人才,如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共党史党建学、中国史等相关学科领域或干部教育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和突出研究成果的教授,以及有一定知名度且科研潜力较大的副教授,采用一事一议的方式引进。
报名咨询电话:0911-2196715,2196711
监督举报电话:0911-2196708
本招聘公告由中国延安干部学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中国延安干部学院
2023年11月15日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