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银龄教师支持民办教育行动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24]4号)精神,结合桂林学院实际,现就2024年秋季诚聘(柔性引进)银龄教师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桂林学院坐落于山水甲天下的旅游和历史文化名城桂林市,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置、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主管,桂林市唯一一所由市委、市政府主办主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前身为创办于2001年5月的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2021年5月独立设置并更名为“桂林学院”。学校赓续广西师范大学的学科优势和优良办学传统,历经20余年的栉风沐雨、薪火相传,现已发展成为以新文科为主,工科发展迅猛,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学校设置二级学院9个,开设普通本科专业51个,学科专业涵盖文、教、艺、经、管、法、理、工、交叉等9个门类,全日制在校生近14000人。学校实行教职工全员劳动合同制,现自有教职工73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570多人。专任教师中,具有副高以上职称244人(含正高59人),占42.73%;硕士以上444人(含博士24人),占77.76%;研究生导师30人(含博士生导师1人),“首批全国万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导师4人,2024年广西文艺创作”铜鼓奖“获得者、广西高校卓越学者、广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卓越人才各1人,广西高校”千骨计划“人选6人,桂林市各类批拔尖人才4人。
学校建有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8个、广西民办高校优势特色专业2个、广西高校专业综合评估“四星”专业7个、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7门和广西高校课程思政示范课程8门。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欢迎,2023届毕业生初次去向落实率超过85%,连续六年被评为“广西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突出单位”。学校位居2023年校友会中国民办大学(II.类)排行榜第75名、软科中国民办大学排行榜第86名。
二、岗位需求
本通告所称柔性引进,是指在人才流动中不受国籍、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制约而建立的“户口不迁、关系不转、双向选择、合同约束”的人才引进方式。
本次诚聘(柔性引进)的岗位需求计划见附件1。
三、岗位条件
(一)已按照国家规定正式办理完退休手续或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具有副教授或副高级以上职称的银龄人员。首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终聘年龄不超过68周岁。
(二)热爱民办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恪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能对学校事业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者优先。
(三)身心健康,能胜任诚聘岗位工作。
四、聘期任务
(一)每学期至少主讲1门专业课程(理论课或实验实训课,不少于34学时),并参与该课程的课外辅导、考核命题及考核等工作。
(二)每年为全校或所在单位师生开设业务培训或学术讲座不少于2次,参与学生创新创业竞赛指导工作,指导毕业论文(设计、创作)不少于8篇。
(三)担任中青年教师的导师,每年以结对“传帮带”“师徒制”方式,在课堂教学、项目申报、论文撰写、教材编写等方面重点指导和帮扶至少2名中青年教师,并取得明显成效。
(四)根据自身优势,在学校发展、学科(专业)建设、教师队伍建设、科研技术推广、产教融合等方面建言献策并主动参与、积极推进。
五、聘期待遇
(一)学校与受聘银龄教师签订聘用合同,以2年为一个聘期,期满可申请续聘。
(二)完成聘期任务的银龄教师享受年薪制。具有教授或正高级职称人员年薪(税前)10万/年·人,具有副教授或副高级职称人员年薪(税前)8万/年·人,按月发放。
(三)学校为家庭住地在桂林市(城区)以外的银龄教师提供校内周转房(两房一厅)1套或按照1500元/月·人给予住房补贴,每学期给予报销一次学校到家庭所在地的往返交通费。
(四)银龄教师享受与学校其他教职工同等标准的物业、通勤、冷热、伙食等福利补贴及每年三级甲等医院免费体检,每年由学校为其购买重大疾病及意外伤害险。
(五)银龄教师以桂林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的市级以上教育教学成果、科学研究成果等,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给予专项奖励。
六、工作要求
具体工作要求详见桂林学院关于印发《桂林学院2024年诚聘(柔性引进)银龄教师通告》的通知(桂院政人事[2024]6号)。
七、应聘方式
请有意应聘者结合自身实际,将以下材料压缩为同一文件,以压缩包方式发送至用人单位指定的电子邮箱(见附件1“联系方式”)。邮件命名为“申请人姓名+用人单位”。面试时,申请人须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及其他佐证材料原件备查。
(一)桂林学院银龄教师岗位申请/审批表(附件2)(填写后转换为PDF格式);
(二)个人身份证(非中国大陆居民可提供护照等身份证件)扫描件;
(三)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扫描件;
(四)高校教师资格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如有)扫描件;
(五)退休证书扫描件;
(六)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出具中共党员证明(如有)扫描件;
(七)身体健康证明(近一年内的三级甲等医院体检证明材料)扫描件;
(八)其他佐证材料扫描件。
联系人:唐佳倩
联系电话:0773-3696128/15977381604
附表1桂林学院2024年秋季银龄教师岗位需求信息一览表
序号 |
用人单位 |
岗位需求 |
需求人数 |
联系方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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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高 |
副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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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人文学院(含大学 外语教学部) |
越南语专业及基础越南语课专任教师 |
1 |
【联系人】莫院长;【联系地址】541006,广西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3号人文学院;【联系电话】0773-3696312;【电子信箱】920469592@qq.com |
|
|
泰语专业及基础泰语课专任教师 |
1 |
0 |
|
|||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专任教师 |
1 |
0 |
|
|||
小计 |
3 |
—— |
|
|||
2 |
教育学院 |
音乐学专业专任教师 |
1 |
0 |
【联系人】黄院长;【联系地址】541006,广西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3号教育学院;【联系电话】15878344716;【电子信箱】1543858108@qq.com |
|
小计 |
1 |
|
|
|||
3 |
理工学院(含大学数学与计算机教学部)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及大学计算机课专任教师 |
1 |
0 |
【联系人】李院长;【联系地址】541006,广西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3号理工学院;【联系电话】0773-3699595;【电子信箱】539891833@qq.com |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专任教师 |
1 |
0 |
|
|||
物联网工程专业专任教师 |
2 |
|
||||
智能测控工程专业专任教师 |
1 |
|
||||
医学信息工程专业专任教师 |
1 |
1 |
|
|||
小计 |
7 |
—— |
|
|||
4 |
城市设计学院 |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专任教师 |
1 |
【联系人】贺院长;【联系地址】541006,广西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3号城市设计学院;【联系电话】13457348531;【电子信箱】70690912@qq.com |
|
|
城乡规划专业专任教师 |
1 |
0 |
|
|||
工程造价专业专任教师 |
1 |
2 |
|
|||
小计 |
5 |
—— |
|
|||
5 |
管理工程学院 |
审计学专业专任教师 |
1 |
0 |
【联系人】郑院长;【联系地址】541006,广西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3号管理工程学院;【联系电话】18978697899;【电子信箱】243379534@qq.com |
|
会计学专业专任教师 |
1 |
1 |
|
|||
财务管理专业专任教师 |
1 |
0 |
|
|||
物业管理专业专任教师 |
1 |
1 |
|
|||
酒店管理专业专任教师 |
1 |
0 |
|
|||
电子商务专业专任教师 |
1 |
0 |
|
|||
物流工程专业专任教师 |
1 |
0 |
|
|||
小计 |
9 |
—— |
|
|||
6 |
金融与法律学院 |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专任教师 |
1 |
0 |
【联系人】林院长;【联系地址】541006,广西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3号金融与法律学院;【联系电话】0773-3696326;【电子信箱】243379534@qq.com |
|
金融学专业专任教师 |
1 |
0 |
|
|||
保险学专业专任教师 |
1 |
1 |
|
|||
小计 |
4 |
—— |
|
|||
7 |
传媒与新闻学院 |
数字出版专业专任教师 |
1 |
2 |
【联系人】钟院长;【联系地址】541006,广西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3号传媒与新闻学院;【联系电话】13907738186;【电子信箱】2267596448@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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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专任教师 |
1 |
0 |
|
|||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专任教师 |
1 |
|
||||
数字媒体技术专业专任教师 |
1 |
2 |
|
|||
小计 |
8 |
—— |
|
|||
8 |
体育与健康学院(含公共体育教学部) |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专任教师 |
1 |
0 |
【联系人】李院长;【联系地址】541006,广西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3号体育与健康学院;【联系电话】13807838710;【电子信箱】tyx0773@163.com |
|
运动康复专业专任教师 |
1 |
|
||||
健康服务与管理专业专任教师 |
1 |
2 |
|
|||
小计 |
5 |
|
||||
9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 |
1 |
0 |
【联系人】张院长;【联系地址】541006,广西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3号马克思主义学院;【联系电话】18977325678;【电子信 箱】123738380@1qq.com |
|
小计 |
1 |
|
||||
10 |
学生事务处(部) |
专职心理健康教师 |
0 |
1 |
【联系人】江处长;【联系地址】541006,广西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3号学生事务处(部);【联系电话】0773-3696008;【电 子信箱】654160128@qq.com |
|
小计 |
1 |
|
||||
合计 |
4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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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s://www.glc.edu.cn/rlzy/info/2443/207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