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立法学的研究与实践,学院现向海内外公开招收转人事
一、申请条件
1. 拥有国内外大学或研究机构博士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 具有与研究方向相关的学科背景或从业经验。
3. 具有严谨的科研态度,良好的团队意识。
4. 有良好的学术业绩。
二、岗位待遇
1. 享受浙江大学学科博士后科研人员的相关待遇。
2. 提供办公室,鼓励
3. 入校后确定为助理研究员岗位,符合条件者推荐申报国家级青年人才计划(项目),工作满2年可申请高级职称资格,出站可优先申请学校教学科研岗位。
4. 博士后人员分三类资助,根据申请人实际情况(学术背景、科研能力、发展潜力等),提供18万-25万资助,具体面议。
5. 享受立法研究院科研奖励。
三、申请条件和招收程序
1. 初审:申请人将相关申请材料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申请材料主题词请写明“博士后申请+研究方向”。申请材料包括:①《浙
2. 面试:初审通过后,学院组织面试考核,择优录取。
3. 录用:面试通过后,申请人按照浙江大学有关要求提交博士后申请材料至学院审核,审核通过后办理进站审批及报到手续。
四、合作导师及研究方向
合作导师 |
研究方向 |
葛洪义、周江洪 |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立法理论研究 |
胡 铭、郑 磊 |
合宪性审查、备案审查理论体系研究、立法理论与实践 |
余 军、王凌皞 |
当代中国地方立法研究、营商环境立法 |
郑春燕、冯 洋 |
数字立法创新研究、综合执法改革立法 |
联系人:
电话:0571-86592725、86593554
E-mail:relax@zju.edu.cn、peihonghong1983@163.com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浙江大学立法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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