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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出台措施 招引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人才项目落地

来 源:晋江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5-05-26

晋江新闻网5月26日讯 第三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将于10月在晋江举办。为充分发挥大赛引才聚才效应,吸引优秀博士后人才和优质项目落地,近日,泉州市出台《泉州市促进第三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人才项目落地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以“真金白银+暖心服务”的双重加持,助力人才成长与城市发展双向奔赴。

  《措施》明确,鼓励在泉人才项目参赛。经泉州市推荐选送获奖的参赛对象,在省级配套奖励基础上,按照大赛奖励标准,泉州市级再给予1∶1配套奖励。对积极参加大赛的博士后站点单位和企事业单位,在博士后日常资助、优秀博士后遴选和申报博士后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中予以倾斜支持。

  对引进本次大赛获奖者的企业,按实际支付薪酬的20%给予企业连续2年引才补助,单家企业最高补助50万元。参加海外境外(“一带一路”)赛和应邀参加总决赛对接交流活动的博士,现场与泉州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基地)达成进站意向,并于3个月内办结进站手续的,在享受泉州市级博士后进站资助政策的基础上,再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对获得大赛总决赛金、银、铜、优胜奖,以及其他入围总决赛各赛道前30名的项目,若在泉州落地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20万元、5万元配套奖励。获奖项目落地后,在申报泉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团队时给予支持,经评审认定后可享受工作经费、贷款贴息、办公场地等综合性支持。

  参赛项目落地泉州后,给予最长2年的创业场地租金减免优惠;推动晋江市三创园设立博士(后)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为入驻的博士和博士后团队提供免租金办公科研场所;开展“以投代补”“以投代引”项目扶持,优先将参赛项目纳入产业投资基金、天使投资基金投资标的;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商业可持续原则,对符合条件的博士后创新创业项目给予贷款利率优惠。

  此外,《措施》还鼓励加强产才供需对接,组织专精特新企业、单项冠军企业与参赛项目开展技术供需对接,符合条件的按程序纳入泉州市级重点技改项目储备库,同等享受设备投资补助等政策支持。

  在人才认定方面,来(留)泉的金奖获得者可“免申即认”为泉州市级第二层次人才并享受相应待遇;银、铜奖获得者可“免申即认”为泉州市级第三层次人才并享受相应待遇。符合条件的意向来(留)泉获奖人才,可采取“预认定”方式,直接纳入对应层次泉州市级人才比照服务。

  此外,根据《措施》,参赛人才可凭大赛组委会提供的身份证明,在1年内免首道门票游览泉州市国有A级旅游景区;可预约泉州市直五大艺术院团公益性文艺演出,享每季度每团1场的观演权益;可申请入住泉州市定点酒店,享受累计不超过7天的免费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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