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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第三人民医院2025年第五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5-08-29 截止时间:详见正文 发布来源:科学人才网
所属省份:广东 工作地点:深圳 招聘人数:若干名
所属频道:医院招聘专栏 地区栏目: 相关栏目:

深圳市福田区第三人民医院是直属于福田区卫生健康局的二级专科医院、慢性病与精神心理专业防治机构。医院前身为福田区慢性病防治站与新沙医院,于2001年合并组建福田区慢性病防治院。2010年加挂“福田区精神卫生中心”牌子,2020年加挂“福田区心理健康中心”牌子,2025年正式更名为福田区第三人民医院,并加挂“福田区慢性病防治中心”“福田区心理健康与精神卫生中心”牌子。医院现为深圳市精神疾病质量控制中心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单位,深圳市健康管理协会心理精神与慢病管理专委会主委单位;临床心理科为福田区医学重点专科,临床心理科和皮肤科为福田区医疗质控中心牵头单位。

医院坚持医防融合,以“医”强“防”,以“防”促“医”,主要承担辖区精神心理疾病及慢性病的综合疾病监测、预防控制、临床诊疗、社区督导、健康促进等工作。荣获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动态管理”先进单位、国家心血管病中心生活方式医学联盟达标中心、广东省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贡献奖、“广东省实施《遏制结核病行动计划(2019-2022年)》”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系广东省麻风病防治工作五家先进单位之一和唯一的区级机构,获评“国家感染性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第一批联盟单位,受到国内外专家的高度认可和赞许。

未来,医院将坚持“一轴、两翼、三重点、四基石”的新发展思路,深耕福田、服务深圳、辐射大湾区,致力于建设成为服务功能完备、专科特色鲜明、公共卫生职能突出的“强专科、精综合、优公卫”的现代化三级专科医院和专业防治机构。

一、招聘岗位、数量

(一)临床心理科医师(硕士、中级)1名

(二)临床心理科医师(硕士、初级)6名

岗位具体要求见《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

(二)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报考专业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具体参考《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5),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

2.报考年龄

岗位年龄要求为40周岁及以下的,报考人员必须是1985年8月18日之后出生,其他年龄要求依此类推。

3.报考学历

通过普通高等教育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以及在其他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任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按《医院非在编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

(1)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按照《深圳市福田区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材料清单》填写相关材料(详见附件2、3、4),按要求发送至邮箱:szftmb@szft.gov.cn

(2)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后开始接受报名资料(2025年8月27日后),岗位表长期有效,招满为止。

2.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考生须符合岗位规定的具体条件,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3)考生所留的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3.资格初审

符合招聘条件且报名材料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格初审通过。经审核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或者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不全、不实的,资格初审不予通过。

(二)考核

在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中择优确定入围考核人选。有关考核的具体通知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未入围的人员不另行通知。

1.考核方式:

(1)采取笔试、面试、技能操作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技能操作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20%)。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岗位专业基础知识,总分100分。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仪态举止、自我认知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专业素养、岗位认知和匹配等,总分100分。技能操作测试:主要测评入围人员的动手能力、知识运用、团队协作、医患沟通等,总分100分。

(2)合格分数线: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考核成绩70分以上(含70分)人员中依成绩高低排序,按拟聘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在“深圳市福田区慢性病防治院”官方网站(网址https://www.szftmb.cn/)进行公示。

(三)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四)考察及资格终审

1.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等。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学院组织部门等出具考察意见,社会人员由原单位人事、组织部门或档案保管部门等出具考察意见(详见附件6)。

2.深圳市福田区第三人民医院安排资格初审之外的工作人员进行资格终审,经终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拟聘人员公示

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深圳市福田区慢性病防治院”官方网站(网址https://www.szftmb.cn/)进行公示。

(六)试用期

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自报到之日起与用人单位建立聘用关系。

四、有关事项说明

(一)应届毕业生应在毕业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或成绩单;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在参加面试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录用人员应按期到岗,若录用后不能如期到岗,单位有权作出取消入职资格等进一步处理。

(四)具体事宜由深圳市福田区第三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55-83585760,13689579039;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沙路9号;

联系人:老师。


附件:1.深圳市福田区第三人民医院2025年第五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深圳市福田区第三人民医院应聘报名表

3.深圳市福田区第三人民医院应聘人员信息采集表

4.深圳市福田区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材料清单

5.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附件:附件.rar

深圳市福田区第三人民医院

2025年8月21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szftmb.cn/tzgg/rsgg/content/post_15896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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