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6-25 | 截止时间:详见正文 | 发布来源:科学人才网 |
所属省份:安徽 | 工作地点:合肥 | 招聘人数:若干名 |
所属频道:高校行政、教辅、实验人员招聘 | 地区栏目:安徽高校招聘 | 相关栏目: |
安徽大学长丰乡村振兴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由安徽大学与合肥市长丰县共建,致力于服务长丰县乡村振兴事业,开展相关课题研究,提供高水平的决策咨询和服务。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科研助理。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主要职责
1. 招聘岗位:科研助理1 名
2. 岗位职责:岗位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安排和推进研究院相关工作;
(2)参与科研项目申报、管理和实施;
(3)承担调研、资料收集和分析、报告撰写;
(4)组织相关交流活动;
(5)负责对外联络与沟通协调性工作;
(6)办理相关行政性事务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应聘条件
1. 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包括但不限于:经济学、财政学(含税收学)、金融学、农林经济管理、工商管理、社会学、税务、应用统计等;
2. 参与过相关科研或项目策划,撰写过研究报告、调研报告、资政报告、评估报告或策划书等;
3. 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工作认真踏实,耐心细致,服务意识强,敬业、务实,富有创新精神;
4. 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文字写作能力;
5. 具备良好的人际沟通和组织协调能力;
6. 熟练相关软件操作,具备数据处理与分析能力;
7. 身心健康,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1.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6月28日。
2.应聘方式:
(1)下载并填写《安徽大学长丰乡村振兴研究院科研助理应聘报名表》,发送至邮箱:adcfxczx@163.com;
(2)邮件主题请注明“安徽大学长丰乡村振兴研究院科研助理招聘”;
(3)附件命名格式为“姓名+毕业院校+专业”。
3.资格审查:
研究院将对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流程。任何阶段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违纪违规、材料不实、条件不符等情形,将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解除派遣用工关系。
4.考核选拔与公示:
对资格复核无误的人员组织统一考核,拟录用人员将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5.体检与签约:
公示无异议者将组织体检,体检合格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研究院工作。
四、聘用方式与待遇
1.本岗位实行劳务派遣制,由派遣公司负责劳动合同签订、工资发放、社会保险等相关事务,派遣至研究院工作;
2.合同期限为两年,期满后可根据工作需要及考核情况协商续签;
3.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报酬由研究院自筹,岗位月薪8000元(含单位和个人缴存的社会保险)。;
4.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将解除用工关系。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安徽大学长丰乡村振兴研究院负责解释。如有疑问,请联系研究院办公室。
联系人:夏老师
联系电话:13696501419
安徽大学长丰乡村振兴研究院科研助理报名表.doc
安徽大学长丰乡村振兴研究院
2025年6月18日
一、招聘岗位及主要职责
1. 招聘岗位:科研助理1 名
2. 岗位职责:岗位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安排和推进研究院相关工作;
(2)参与科研项目申报、管理和实施;
(3)承担调研、资料收集和分析、报告撰写;
(4)组织相关交流活动;
(5)负责对外联络与沟通协调性工作;
(6)办理相关行政性事务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应聘条件
1. 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包括但不限于:经济学、财政学(含税收学)、金融学、农林经济管理、工商管理、社会学、税务、应用统计等;
2. 参与过相关科研或项目策划,撰写过研究报告、调研报告、资政报告、评估报告或策划书等;
3. 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工作认真踏实,耐心细致,服务意识强,敬业、务实,富有创新精神;
4. 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文字写作能力;
5. 具备良好的人际沟通和组织协调能力;
6. 熟练相关软件操作,具备数据处理与分析能力;
7. 身心健康,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1.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6月28日。
2.应聘方式:
(1)下载并填写《安徽大学长丰乡村振兴研究院科研助理应聘报名表》,发送至邮箱:adcfxczx@163.com;
(2)邮件主题请注明“安徽大学长丰乡村振兴研究院科研助理招聘”;
(3)附件命名格式为“姓名+毕业院校+专业”。
3.资格审查:
研究院将对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流程。任何阶段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违纪违规、材料不实、条件不符等情形,将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解除派遣用工关系。
4.考核选拔与公示:
对资格复核无误的人员组织统一考核,拟录用人员将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5.体检与签约:
公示无异议者将组织体检,体检合格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研究院工作。
四、聘用方式与待遇
1.本岗位实行劳务派遣制,由派遣公司负责劳动合同签订、工资发放、社会保险等相关事务,派遣至研究院工作;
2.合同期限为两年,期满后可根据工作需要及考核情况协商续签;
3.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报酬由研究院自筹,岗位月薪8000元(含单位和个人缴存的社会保险)。;
4.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将解除用工关系。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安徽大学长丰乡村振兴研究院负责解释。如有疑问,请联系研究院办公室。
联系人:夏老师
联系电话:13696501419
安徽大学长丰乡村振兴研究院科研助理报名表.doc
安徽大学长丰乡村振兴研究院
2025年6月18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rwc.ahu.edu.cn/2025/0618/c10364a368758/page.htm